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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二班班长小林经常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生活案例,请你和小林一起完成。
凌晨两三点某烧烤店依然在马路边营业,几位喝酒的年轻人大声喧闹、肆无忌惮,惹恼了楼上休息的居民。劝阻无果后,楼上居民直接向食客们扔下垃圾,食客愤怒地连续将小砖头对着楼上扔去,边扔边骂。随后有群众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依据社会危害程度,食客的行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此类违法行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2)请你评析楼上居民的行为。

【答案】(1)一般违法行为。应该受到行政制裁。
(2)楼上居民的行为是错误的。①楼上居民是既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行为,没有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表现,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应该受到法律处罚。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的权利和自由;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等。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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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4/20 14:35:0组卷:22引用:1难度: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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