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稀粥南北味
张抗抗 稀粥在中国,犹如长江黄河,源远流长。
稀粥对于许多中国人,亦如生命之源泉,一锅一勺一点一滴,从中生长出精血气力、聪明才智,还顺便喝出来许多陈规积习。
少年时代在杭州,江浙地方的人爱吃泡饭。把剩下的大米饭搅松,用水烧开,就是泡饭。泡饭里有锅底的饭锅巴,吃起来很香。佐以酱瓜、腐乳和油炸蚕豆,最好有几块油煎咸带鱼,就是普通人家价廉物美的享受了。江南一带,泡饭也就是稀饭,家家离不开泡饭,与北方人爱喝稀粥的习性并无二致。
外婆住在江南腹地旱涝保收的鱼米之乡,外婆家爱喝白米粥,煮粥必用粳米。用粳米烧的粥又黏又稠,开了锅,厨房里便雾气蒙蒙地飘起阵阵粥香,听着灶上锅里咕嘟咕嘟白米翻滚的声音,像是有人唱歌。熄火后的粥是不能马上就喝的,微微地闷上一阵,待粥锅四边翘起了一圈薄薄的白膜,粥面上结成一层白亮白亮的薄壳,粥米已变得极其柔软几乎融化,粥才成其为粥。那样的白米粥,天然地清爽可口,就像是白芍药加百合再加莲子熬出来的汁。温热地喝下去,似乎五脏六腑都被清洗了一遍。
我们家早也喝粥,晚也喝粥,而且总是见锅见底地一抢而空。南方人喝粥就是喝粥,有些单调,不像北方人那样,还就着馒头烙饼什么的。那个时候,稀粥对于我来说,多半出于家传的习惯,别无选择,所以偶尔也抱怨早上喝粥肚子容易饿,晚上喝粥总要起夜。外婆就皱着眉头,用筷子轻轻敲着碗边说:“小孩不懂事,早十几年,一户人家吃三年粥,就可买上一亩田呢,你外公家的房产地产,就是这样省吃俭用挣下来的……”外婆喝粥有个习惯,她喝饱了以后,放下筷子,必得用舌头把粘在粥碗四边的粥汤舔干净,干净得就像一只没用过的碗,那时外婆的粥才算是真正喝完。
当我在寒冷的北大荒原野上啃着冻窝头、掰着黑面馒头时,我开始思念外婆的白米粥。白米粥在东北称作大米粥,连队的食堂极偶然才烧制一回,通常是作为病号饭,必须经过分场大夫和连首长的批准,才能得此优待。后来我有了一个小家,待后院菜园子的豌豆成熟,剥出一粒粒翡翠般的新鲜豆子,再向农场的老职工讨些大米,熬上一锅粥,待粥快熟时,把豌豆掺进去,再加上弄来的一点白糖,便成了江南一带著名的豌豆糖粥。一时馋倒连队的杭州老乡,纷纷如蝗虫般拥入我的茅屋,一锅粥顿时告罄,就差没像我外婆那样把锅舔净了。
在当时年年吃返销粮的北大荒,所有以粗粮制作的主食里,唯有粥还是可以接受并且较为容易适应的——这就是大碴子粥和小米粥。
大碴子,其实就是把玉米粒轧成几瓣约如绿豆大小的干玉米碎粒。用一口大锅把玉米碴子添上水,急火煮开锅,改为文火焖。焖的时间越长,碴子就熬得越烂,越烂吃起来就越香。等到粥香四溢,开锅揭盖,眼前金光灿烂,一派辉煌,盛在碗里,如捧着个金碗,很新奇也很庄严。大碴子粥米粒饱满又实沉,咬下去富有弹性和韧劲,嚼起来挺过瘾。从每一粒碴子里熬出的黏稠浆汁,散发着秋天田野上成熟庄稼的气息,洋溢着北方汉子的那种粗犷和力量。
煮大碴子粥必须在碴子下锅时,放上一种长粒的饭豆。那种豆子紫色粉色白色还带花纹,五光十色的令人眼花缭乱。五彩的豆子在锅里微微胀裂,沉浮在金色的粥汤里,如玉盘上镶嵌的宝石……
小米粥喝起来感觉要温柔些、细腻些,且有极高的营养价值,易被人体吸收,是北方妇女生小孩坐月子和哺乳期的最佳食品。在北大荒农场的土炕上生下我儿时,有农场职工的家属送来一袋小米。靠着这袋小米,我度过了那一段艰难的日子。每天,几乎每餐每顿,我喝的都是小米粥。在挂满白霜的土屋里,冰凉的手捧起一碗黄澄澄冒着热气的小米粥,我觉得自己还有足够的力量活下去。热粥一滴滴温热我的身体烤干我的眼泪暖透我的心,我不再害怕不再畏惧。我第一次发现,原来稀粥远非仅仅具有外婆赋予它的功能,它可以承载人生,可以疏导痛苦,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命运。
多年后回广东老家探亲,稀粥竟以我从未见过的丰富绚丽——绿的菜叶、红的肉丁、黑褐色带花纹的松花蛋和金黄色的海米,衬以米粒雪白的底色,就像一幅点彩派的斑斓绘画,呈现在我面前。街头巷尾到处都有粥摊或粥挑子,燃得旺旺的炉火上,熬得稀烂的薄薄的粥汤正咕咕冒泡,一边摆放整齐的粥碗里,分别码着新鲜的生鱼片、生鸡片或生肉片,任顾客选用。确定了某一种,摊主便从锅里舀起一勺滚烫的薄粥,对着碗里的生鱼片浇下去,借着沸腾的稀粥的热量,生鱼片很快烫熟,再加少许精盐、胡椒粉和味精,用筷子翻动搅拌一会儿,一碗美味的鱼生粥就烧制而成。粥米入口便化,回味无穷;鱼片鲜嫩可口,滑而不腻。一碗粥喝下去,周身通达舒畅,与世无争,别无他求。我在广州吃过烧鹅乳猪,却独独忘不了这几角钱一碗的鱼生粥或鸡丝粥。却有几位外国朋友闻粥色变,发表意见说,为人一世,最不喜欢喝稀粥,也不能理解中国人对于粥的爱好。
而我,喜欢喝在这块土地上所能喝到的或精致或粗糙或富丽或简朴的各式各样的粥。
(选自《张抗抗散文》,有删改)(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BB
A.作者通过描绘不同时期、不同地方喝稀粥的生活片断,反映出人生的阅历和世情的嬗变,以及自己对稀粥的特殊情感。
B.文中生动再现粥的烧制和模样、人喝粥的情形和积习,老乡如蝗虫般拥入茅屋喝“豌豆糖粥”的细节,主要表现了粥的味美。
C.作者回忆冰天雪地里的北大荒,“大碴子粥”和“小米粥”的世界,展现了北大荒的生活实况,也再现了一代人的悲欢。
D.结尾,作者把我们带到了现实而自由的境界——想喝什么粥就可以喝什么粥,可以变着花样来熬粥,折射出如今的幸福生活。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A
A.本文以小见大,作者在走南闯北的经历中,选择“稀粥”这个小窗口,主要为我们描绘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都市和农村的生活方式,折射了人世沧桑。
B.本文以“我的经历”为行文线索展开故事,最后着落在广东人喝粥上,稀粥是从未见过的丰富绚丽,既表现了粥的美味,也让人对美好生活有了憧憬。
C.文章写北方人就着馒头烙饼喝粥最详,写北大荒喝大碴子粥和小米粥最略,详略得当,这样处理可见作者的匠心,有直达人心的艺术魅力。
D.本文是一篇语言华美、内蕴丰厚的文章,“稀粥”是借助的物象,“南北”是作者自身的经历,“味”才是文章一直蕴含而欲诉的精神。
(3)文章始末写“稀粥南味”,中间穿插“稀粥北味”。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4)结合全文,简要说说对“稀粥对于许多中国人,亦如生命之源泉”这一句话的理解。
【考点】散文.
【答案】B;A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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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4/20 14:35:0组卷:23引用:3难度:0.6
相似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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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冬牧场
李娟 ①我刚进入这片荒野的时候,每天下午干完自己的活,趁天气好,总会一个人出去走很远很远。我曾以我们的黑色沙窝子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各走过好几公里。每当我穿过一片旷野,爬上旷野尽头最高的沙丘,看到的仍是另一片旷野,以及这旷野尽头的另一道沙梁,无穷无尽。--当我又一次爬上一个高处,多么希望能突然看到远处的人居炊烟啊!可什么也没有,连一个骑马而来的影子都没有。天空永远严丝合缝地扣在大地上,深蓝,单调,一成不变。黄昏斜阳横扫,草地异常放光。那时最美的草是一种纤细的白草,一根一根笔直地立在暮色中,通体明亮。它们的黑暗全给了它们的阴影。它们的阴影长长地拖往东方,像鱼汛时节的鱼群一样整齐有序地行进在大地上,力量深沉。
②走了很久很久,很静很静。一回头,我们的羊群陡然出现在身后几十米远处,默默埋首大地,啃食枯草。这么安静。记得不久之前身后还是一片空茫的。它们是从哪里出现的?它们为何要如此耐心地、小心地靠近我?我这样一个软弱单薄的人,有什么可依赖的呢?
③我试着打听过我们待的这个地方叫什么地名,但这么简单的问题,居麻却怎么也领会不了。于是直到现在我都没弄清自己到底在茫茫大地的哪一个角落度过了一整个冬天……只知道那里位于阿克哈拉的西南方向,行程不到两百千米,骑马三天,紧挨着杜热乡的牧地,地势东高西低。据我的初步调查,这一带能串门的邻居(骑马路程在一日之内)有二十来户,每户人口很少有超过四个人的。共十来块牧地,每块牧地面积在两万至三万亩之间。大致算下来,每平方千米不到二分之一个人。后来我从牧畜局查了一下有关数据。密度比这个还小,整个富蕴县的冬季牧场,每平方千米不到四分之一个人。
④放下茶碗,起身告辞的人,门一打开,投入寒冷与广阔;门一合上,就传来了他的歌声。就连我,每当走出地窝子不到三步远,也总忍不住放声唱歌呢!大约因为,一进入荒野,当你微弱得只剩呼吸时,感到什么也无法填满眼前的空旷与阔大时,就只好唱起歌来,只好用歌声去放大自己的气息,用歌声去占据广阔的安静。
⑤加玛一直戴着一对廉价又粗糙的红色假水钻的耳环,才开始我觉得俗气极了。很快却发现,它们的红色和它们的亮闪闪在这荒野中简直如同另外的太阳和月亮那样光华动人!另外她还有一枚镶有粉红色碧玺的银戒指,这个可是货真价实的值钱货,便更显得她双手的一举一动都美好又矜持。
⑥我还见过许多年迈的、辛劳一生的哈萨克妇人,她们枯老而扭曲的双手上戴满硕大耀眼的宝石戒指,这些夸张的饰物令她们黯淡的生命充满尊严,闪耀着她们朴素一生里全部的荣耀与傲慢。
⑦有一天加玛在一件旧衣服的口袋深处摸到了一枚假金戒指。当时已经挤得皱皱巴巴,拧成一团了。居麻把它掰直了,再套在一根细铁棍上敲敲砸砸一番,使之恢复了原状。为表示友谊,加玛把它送给了我。我非常喜欢,因为它看上去和真的金子一模一样。若是以前,我是说什么也不会把这样的假东西戴在手上的。可如今,在荒野深处这个俭朴甚至寒碜的家庭里,在仅具备最基本日常用具的生活里,在空无一物的天地间,它是我唯一的修饰,是我莫大的安慰。它提醒自己是女性,并且是有希望和热情的……每当我赶着小牛向荒野深处走去,总是忍不住不时用右手去抚摸左手的手指,好像那枚戒指是我身体上唯一的触角,唯一的秉持,唯一的开启之处。在蓝天下,它总是那么明亮而意味深长。
⑧十二月初,每隔两天,就会有南迁的披红挂彩的驼队和羊群遥远地经过我们的牧地。我和加玛高高站在沙丘上,长时间目送他们远去,默数他们的骆驼数量,判断他们的财富。什么也不为,什么也不说。他们的行进真是骄傲又孤独。在荒野中他们最倔犟。
⑨有一天早茶后,加玛唤我出去,我一看,又一支队伍经过西面的荒野向南慢慢行进着。但是加玛又提醒我:“看,没有马。”仔细一看,果然,队伍里只有一个人步行牵着驼队r同时还兼顾赶羊。看来看去再也没有别人了。比起之前几支又是摩托车又是座饰华美的马匹的队伍,可真寒碜啊。加玛判断道:没有马是因为他家昨夜驻扎时,马跑散了;只有一个人前进是因为其他人都找马去了。
⑩无论如何,那情景让人看了很是辛酸。这是荒野,什么样的挫折都得接受,什么样的灾难都得吞咽。
(有删改)(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前四段运用记叙、描写、说明等多种表达方式,记录“我”的所见所闻所感,表现了自然环境的空旷、偏僻与牧场生活的孤寂、单调。
B.第④段写哈萨克族牧民在无人的荒野中放声歌唱,体现了他们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而“我”也被他们这种生活态度所感染。
C.第⑧段写“我”和加玛目送南迁的驼队和羊群远去,表达了“我”对顺应自然的游牧生活,以及创造财富的牧民们的礼赞。
D.第⑨段中“队伍里只有一个人步行牵着驼队,同时还兼顾赶羊”的描写,既传达出游牧生活的艰辛,也激发了作者对牧民不幸遭遇的同情。
(2)请分析文章第①段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3)文章在刻画哈萨克族牧民女性人物形象时,突出描写了她们的饰物(耳环、戒指),这些饰物有什么样的意义?发布:2025/1/3 4:30:3组卷:7引用:2难度:0.4 -
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曹雪芹其实是被“火车”撞死的? 中文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英文是世界上应用最广的文字之一。中文和英文,很难说哪一个更好、更优美,只能通过比较,来分辨出两种语言文字各自的魅力。《红楼梦》就是这样一个不可多得的桥梁,《红楼梦》的英文译本,是最美的英文和最美的中文的对撞、比拼。比拼的结果,不是分出谁高谁低,在中文和英文的对撞里,它们魅力各显,激越飞扬,淋漓尽致。
1.从英文到中文 有这么一段英文:
Soon they had finished their tea and sat down to a collection of choice wine and delicacies。
上面这段英文翻译成中文,可以翻译成:他们很快喝完了茶,然后,坐下来尽享美食佳肴。--这样的中文译文,应该说是基本合格的。但是,实际上,这句英文是《红楼梦》一句话的翻译结果。我们看看曹雪芹的原话是什么:
须臾茶毕,早已设下杯盘,那美酒佳肴自不必说。(第八回)
上面这段英文是标准的英文,上下文衔接连贯,句式紧凑,而曹雪芹的原文呢,无疑是非常好的中文,是流水句式,生动鲜活,比起“基本合格”的中文来说,有天壤之别!
2.从中文到英文 第十七回,“后院墙下忽开一隙,得泉一脉,开沟仅尺许,灌入墙内,绕阶缘屋至前院,盘旋竹下而出”。我们看这句《红楼梦》里的中文,第一小句8个字,中间小句4、5、4个字,结尾7、6个字,流水句,节奏感好,情景清新明快,画面感强,是典型的优美的中文。
我们看看英文翻译:
“A stream gushed through an opening at the foot of the garden wall into a channel barely a foot wide which ran to the foot of the rear terrace and thence round the side of the house to the front,where it meandered through the bamboos of the forecourt before finally disappearing through another opening in the surrounding wall。”
我突出句中的逗号,是为了让大家看清楚这是英文的一个大长句。这个英文长句,很气派,前半句竟然有40个词,后半句有19个词,蔚为大观,就像一列火车,呼啦啦拽起了那么多的车厢,轰然前行。中文习惯于短句子,读写听说,我们都会有这样的感觉,短句子会让我们更加便利,更加舒服。如果说英文是一列长长的火车,那么中文呢,就像个手推车,一人一车,翻山越岭,细步款款。
3.“火车中文”的尴尬 必须老老实实地承认,今天,我们已经写不出曹雪芹那样的中文了。近代以降,我们草草地放下了手推车,急急火火地上了火车,以为只有这样,我们的中文才能够“现代化”。今日的“中文”,叫作“现代汉语”,是在繁琐缜密的语法规则下制造出来的中文,是工业流水线上的产品一样的中文,中文成了“产品”,已经不是曹雪芹的“中文”了。沧海桑田,一言难尽……
有人说要恢复“曹雪芹式的中文”,要恢复传统中文的魅力,怎么办?我以为我们还是从培养鉴赏力开始吧,要知道“曹雪芹中文”的魅力到底在哪里,学会鉴赏她,欣赏她;要让人们知道,传统中文又“美”又“好”,她比现代汉语“美”在哪里,“好”在哪里。我们不能狭隘地认为语言文字仅仅是个工具,她不仅是工具,而且是媒介,是文明传承的介质,是人们获取精神美感和灵魂归属的介质。中文已经存在几千年了,现代汉语的语法准则才不过100多年的时间,用100多年的尺子,去规范有着几千年历史的语言文字,这把尺子太弱,太短,太贫乏无力了。
提高传统中文的鉴赏力,必须要克服的就是“火车中文”。
比如:尽管沙特外交大臣费萨尔23日呼吁美国总统布什要求以色列和黎巴嫩真主党立即实现停火,但布什对此表示拒绝并反对以色列和黎巴嫩真主党立即停火。
上面这句话,前半句也是40个字,赫然展开,虽然气派,但是让人眩晕,我们阅读起来,也很吃力,习惯了读短句子的中国人,也许得憋着一口气才能读完这个“火车中文”。越到最后,气息越短,这样的阅读感受多么糟糕啊!中文上了“火车”,跟《红楼梦》渐行渐远,跟中国人愉悦的阅读感受渐行渐远。
再看“那则让她哭了整整一夜的她母亲昨晚因车祸受重伤而不治身亡的消息对她来说的确是个十分沉重的打击”。
这句话是“超级火车中文”,简直就是动车组,竟然包括了整整45个字,从现代汉语语法来看,没有任何问题,但面对这样一个让人崩溃的句子,现代汉语的语法却无能为力,这是多么荒谬的事情!在这里,“曹雪芹的中文”已经死了,是被“火车中文”撞死的。
品红楼,品的是曹雪芹的中文,这是一种审美的语言,让人感叹,也让人唏嘘不已--
今天的中文说“女孩”,曹雪芹中文则说“豆蔻”;
今天的中文说“女人”,曹雪芹中文则说“巾帼”;
今天的中文说“美女”,曹雪芹中文则说“红颜”;
今天的中文说“老人”,曹雪芹中文则说“白发”;
今天的中文说“海棠花在春天里静静地开放着”,曹雪芹中文则说“海棠春睡”;
今天的中文说“一个美女一生总是会受很多的痛苦和伤害,命运总是不理想”,曹雪芹中文则说“红颜薄命”。
今天的中文说“白色的眉毛”,曹雪芹中文则说“秋眉”;
……
(1)本文题目“曹雪芹其实是被‘火车’撞死的?”,是什么意思?你觉得这个题目起得好不好?说说你的看法。
(2)结合原文,说说作者认为的“曹雪芹式的中文”具有怎样的特点。文中所说的现代汉语有什么特点?
(3)第二十六回,“宝玉无精打采的,只得依他。晃出了房门,在回廊上调弄了一会雀儿;出至院外,顺着沁芳溪看了一会金鱼”。这段话写宝玉春困打盹,袭人劝他出去走走,消消困。阅读了本文之后,你觉得这段话好在哪里?发布:2025/1/7 8:0:2组卷:0引用:1难度:0.5 -
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等你在西湖 ①等你在西湖,惠州那个天然幽雅、义薄云天的西湖。
②“东坡太糊涂,西湖复西湖”。赖少其先生的这句话,总会在文人心底激起无边的波澜。当初的调侃也好,叹惋也罢,却是对苏东坡命运的经典概括。中国古代的官员,有几人像他那样,揣了冷飕飕的任职文书,拖家带口,在中国的几十个州疲于奔命?有几人像他那样,阅尽宦海险恶,饱尝溺水之危?所谓经典概括,舍弃了大多的岁月烙印,只留下让他倾情以注的两个西湖。
③一个是杭州的西湖,绰约天下,仪态万方,风流热烈。一个是惠州的西湖,湖山拥吻,景观掩映,萦绕一湖的诗意,吟喃着的是清奇娴淑的品格。
④九百四十年前,杭州通判苏东坡携友载酒,泛舟湖上。邂逅了美丽善良、冰雪聪慧的王朝云,从此他的身边多了一个红颜知己。二十年后,屡经贬谪的东坡被贬惠州。两位王夫人先后逝去,姬妾们随着他在官场的跌跌不休与生活的茹苦无期,一个个悄悄离开了他。陪他一路颠簸来到惠州的,只剩一个王朝云了。进得苏门二十年,朝云经历的是饥寒之苦,抄家之祸,囹圄之灾,丧子之痛。跟随一个不合时宜的人,除了相依为命,爱到地老天荒,别的任何欲望,都是痴人说梦,甚或是不洁之念了。
⑤一贬再贬,变化着的只是职位,心系民生、造福一方的为官之道,东坡至死不渝。一到惠州,东坡就振作抖擞起来。他先是惊艳于惠州的美景,高唱“岭南万户皆春色”,继之为惠州包容的文化及淳朴的民风所感动。他庆幸因祸得福,这用以流放罪臣的蛮荒瘴疠之地,竟然是一个人间天堂。那种阔别已久、衣锦还乡的皈依情愫油然而生。他竭力筹措资金,兴修水利,迁造兵营,施药济人……不遗余力地改善当地民生。
⑥“国家不幸诗家幸”,清人的这句话,一直被后人引用。其实,诗家之幸,不过是出了一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诗作。东坡贬惠州,却是一个“诗家不幸谪地幸”的典范。“一自坡翁谪南海,天下不敢小惠州”,东坡改善了惠州的民生,激活了惠州的文化积淀,使惠州成为一个具有大山水、大人文、大境界、大前程的名城。
⑦最值得惠州自信和骄傲的,还是西湖。为了西湖的筑堤建亭,他不惜捐了犀带,也不惜花甲弱质,亲临工地,日督夜巡。西湖修葺一新,他与民众欢宴相贺,“三日饮不散,杀尽西村鸡”。惠州的西湖也由东坡彼时的五湖六桥,再到之后的八景、十四景、十六景,日益生机勃勃,早已成为天下的美景。它天人合一的精神格局,古今互照的深刻意蕴,不仅仅滋养着惠州,也滋养着天下。长长的苏堤,就是融汇天人、穿越古今的天路。堤被两排常绿的榕树簇拥着,抬头看得见树冠上的醉醺醺的白云,这白云都是东坡当年结交的酒徒,只要晴日就赖在那里。低头可见水中无数的明眸,它们因王朝云舒袖而生,闪烁的秋波给行人讲述当年筑堤时的热闹场面。
⑧走过苏堤,西山早已敬候。西山并不算高大,却是碧翠晶莹,如婴初洗,即便是朗朗晴日,也处处湿润养目;不要说花卉草木了,就连石阶砖墙也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陈香。耸立在山顶的就是著名的建于唐代的泗洲塔。登临顶层,西湖的美景尽收眼底。几座岛屿把西湖巧妙地分割为五湖,五湖息息相通,又让景致俏皮地陈列,一景刚刚隐约,又一景猝不及防忽焉扑面。古人有“茫茫水月漾湖天,人在苏堤千顷边,多少管窥夸见月,可知月在此间圆”的诗句,来赞扬六桥和苏堤之美。
⑨绝佳的景观,必有刻骨铭心的伤怀之处,可称之“景魂”。西湖的“景魂”就在西山之东的孤山。三十四岁的朝云香消玉殒,始也西湖,终也西湖,孤山竟成了朝云的葬身之地。既把惠州作为家乡,又因朝云长眠于此,东坡唯一的奢望就是终老惠州,与朝云同葬一处,长相厮守。然而,不合时宜者过于天真,他从不会韬光养晦,视韬光养晦为伪苦行僧伪君子的暗室小技。他的诗“白头萧散满霜风,小阁藤床寄病容。报道先生春睡美,道人轻打五更钟”(此为被贬惠州的诗作《纵笔》),引起政敌的忌恨,他们岂容东坡这般潇洒快活?告密皇上,龙颜一怒,再贬海南岛的儋州。这是仅次于死刑的惩罚。东坡最后一次拜谒朝云墓,沉默良久,说道:“垂老投荒,无复生还之望。”他依稀听到墓中朝云的应答:“等你在西湖。”东坡的话果真应验,三年后病死归途,而朝云的等待,已近千年。
⑩等你在西湖,在惠州人心中,朝云并没有死,她是照耀西湖的明月;她是守护这方水土的女神。朝云墓前的香火,千年不熄!等你在西湖,只消在朝云墓前一站,那袅袅而上的,岂止是隔世的紫丁香?
⑪西湖的生命线是苏堤,苏堤是东坡卧身而成。走在苏堤上,步步都感受到东坡有力的脉动。世人不必念叨什么人生苦短、白驹过隙,只要重情义、守善念地过好每一天,也就获得了永恒。商人不必计较经营的盈亏,可知那亿万的资产,换不来一寸苏堤的美誉!身为官员的,不必埋怨风云多变、职位起伏,只要以民为父母,把民本民生镌刻在心,竭力做好每件事,你便是百姓心中的丰碑。读书做学问的,不必囚囿书斋,苏堤漫步,看看层层叠叠的湖面微澜,你可知那不只是唐诗宋词的平平仄仄,更有今人智慧的酬唱以及不懈奋进的前呼后拥。
⑫等你在西湖,这是义薄云天的惠州人的一个美丽心绪,更是对天下人的呼唤。
(取材于李贯通的同名散文,原文有删改)(1)下列对作品中相关知识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近体诗包括律诗和绝句,苏轼的《纵笔》是七言绝句,而杜甫的《登高》,则属于七言律诗。
B.苏东坡,被贬惠州期间,除了写诗还创作了大量的词,如《念奴娇•赤壁怀古》《赤壁赋》
C.丁香是美丽、高洁、愁怨的象征,本文中的“紫丁香”就有此意。
D.犀带,饰有犀角的腰带。中国古代官员身份的象征,腰带上的装饰不同,其官阶品位也不同。
(2)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杭州西湖与惠州西湖都让苏东坡为之倾情以注,而这倾情以注也恰好体现了他的为官之道。
B.文中第⑦段画波浪线的句子“堤被两排常绿的榕树簇拥着……只要晴日及赖在那里”,运用了拟人和比喻的修辞手法写出了长提两侧榕树环围,树冠上白云缭绕的美景,突出西湖天人合一的格局。同时也暗示出苏东坡旷达豪迈的情怀。
C.作者在文中对“国家不幸诗家幸”这种说法表达了不满,更对其一直被后人引用提出了批评。
D.文章题目“等你在西湖”中“你”这个词不仅含义丰富,而且增强了文章的抒情性和亲切感。
(3)文章第⑥段说“东坡贬惠州,却是一个‘诗家不幸谪地幸’的典范”。请结合全文内容,说说苏东坡被贬惠州为什么是“谪地幸”?
(4)文章第①段说惠州的西湖是“义薄云天”的。结合全文内容,说说惠州西湖的“义薄云天”体现在哪些方面。发布:2025/1/3 9:30:5组卷:37引用:4难度: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