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情境,回答问题。
王阿姨的儿子今年12周岁,正在读小学六年级,平时学习比较紧张,王阿姨一点家务活也不让他做。一天和邻居刘律师聊天,王阿姨说等到儿子成年以后再做家务也不迟。对于12周岁的小学生是否有责任做家务的问题,刘律师认为,虽然12周岁的小学生还未成年,但作为家庭中的一员,也应尽一份责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擦桌子、刷碗、倒垃圾等。这样可以锻炼未成年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培养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从律师的话中,你明白了什么?
【答案】从律师的话中我明白了:未成年人应该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仅能减轻父母的负担,还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培养责任意识,家长也应该多鼓励未成年人在家做家务。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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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4/20 14:35:0组卷:0引用:4难度: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