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未满18周岁的学生阿斌等三人,因父母工作忙,疏于管教,平时在校不认真学习,常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交往,沉迷网络游戏。为了获得上网的费用,他们在某茶计附近多次对路过行人持刀抢劫。该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1)阿斌等三人的持刀抢劫行为属于哪一种性质的行为?请结合材料写出你的判断理由。
(2)为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请你分别向学校和同龄人提两点建议。
【考点】犯罪的含义和基本特征;预防违法犯罪.
【答案】见试题解答内容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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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4/20 14:35:0组卷:112引用:27难度: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