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义务】
李超从小父母双亡,靠乡亲们的资助和当地政府的救济,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18岁那年,他应征入伍。在部队,他积极肯干,荣立了一次三等功。复员转业后,他在镇上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他因为技术好,收费合理,生意越做越红火,成了全镇有名的富裕户,纳税模范,并多次向希望工程捐款,几年前,他当选县人大代表,还接受乡亲们的邀请,回村当选了村主任。
(1)李超履行了哪些基本义务?行使了哪些公民权利?
(2)结合上述资料,谈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答案】见试题解答内容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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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5/23 20:38:36组卷:7引用:3难度: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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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做法中,体现公民履行基本义务的是( )
发布:2024/12/27 23:0:6组卷:11引用:3难度:0.6 -
2.某校八年级(1)班举行“与法同行,快乐成长”主题班会。下面是班级同学的发言,其中属于公民履行基本义务的是( )
①居委会张大妈积极调解邻里矛盾
②张戈的邻居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参军
③马力在领取稿费后,积极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④刘慧的妈妈在单位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发布:2024/12/27 20:30:2组卷:16引用:3难度:0.8 -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是( )
①劳动
②依法服兵役
③受教育
④依法纳税发布:2024/12/27 21:0:2组卷:61引用:5难度: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