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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丑中之美
      庄子及其后学以“道”的自然无为为美,其根本表现是在个体人格的自由上。因而,在庄子及其后学看来,人的外形的丑丝毫也不妨碍他具有精神的美,得到人们的爱慕。庄子一方面赞赏他理想中的“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的“神人”,另一方面又丝毫不歧视形体残缺丑陋,却具有精神人格美的人。在中国美学史上,也是庄子第一个明确地谈到了丑的问题,指出了在丑的外形之中完全可以包含超越于丑的形体的精神美。
《德充符》中通过许多寓言说明了这个道理。卫国的哀骀(tái)它是一个奇丑的人,“以恶(丑)骇天下”,然而“丈夫与之处者,思而不能去也;妇人见之,请于父母曰‘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者,十数而未止也”。鲁哀公和他相处不过数月就想请他当宰相。庄子以文学的夸张笔法,描写了这个奇丑者得到了包括妇女在内的许多人的爱慕,同时又借孔丘之口说明了他之所以得到爱慕的原因:“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而所谓“使其形者”就是精神。人们之所以爱这个奇丑的人物,就是爱他的“全德”,爱他的精神美。“闉(yīn)趾支离无脤(shèn)”“瓮盎大瘿(yǐng)”都是一些腰弯及于脚趾、形体残缺没有嘴唇、身上长着像盆瓮一样大的瘤子的奇丑人物,然而前者说卫灵公,后者说齐桓公,都得到了赏识和喜爱,以至卫灵公、齐桓公看起那些形体齐全的人来,反而觉得“其脰(dòu)肩肩(瘦小样子)”,矮小可怜了。庄子认为,这是“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的缘故。这些奇丑人物,由于他们有人格精神上的美,所以人们就忘掉了他们形体的丑陋,看上去反而比形体健全的人更加高大了。庄子看到了人的内在精神美能够压倒和克服外在形体的丑,“形骸之外”的美高于“形骸之内”的美。在追求着个体人格自由的庄子眼里,就连汲汲于仁义、不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孔子,虽然形体健全,但较之于被砍掉了一只脚,却懂得自然无为之道的“兀者叔山”,在精神上是遭受了无可解救的“天刑”的。在庄子看来,这种精神上的刑残比肉体上的刑残更加可悲。庄子一点也不忽视形体的美,但更加重视精神的美。这种对于人的精神美的高度重视和追求,后来在魏晋时期的美学中得到了发展。
      从艺术史上看,庄子认为在丑怪的形相中可以包含强烈的精神美的思想,曾对中国艺术的发展产生明显的影响。五代人物画家禅月大师贯休的人物画就是一个典型的实例。贯休是禅宗的信奉者,曾被皇家授予师号。而禅宗的思想,是同道家的思想密切联系着的。贯休所画的人物,其形相十分怪异甚至丑陋,却又使人感到有一种内在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力量。“其名作十六帧水墨罗汉,骨相奇特古怪,为前代所找不出的。例如有庞眉大目者,孕颐隆鼻者,倚松石者,坐山水者。以之与阎立本的帝王图相对照,虽则坚实劲拔的笔致,略有相似,而人物的形态完全不同。阎氏的人物庄严肃穆,是一种士大夫社会的正型。而贯休的人物怪骇突兀,宛如战斗时神经紧张的一种变型”。完全可以说,在中国美学史上,对丑怪之美的肯定,为庄子美学所特有。这也是一般浪漫主义美学所共有的特色。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美学,则是排斥丑怪之美的。
(有删改)(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B
B

A.庄子及其后学认为人的外形的丑并不妨碍他具有精神的美,得到人们的爱慕,是因为他们尊崇以“道”的自然无为为美,其根本表现是在个体人格的自由上。
B.在《德充符》中,庄子以文学的夸张笔法,塑造了一批形貌奇丑无比的人物,他们不但得到了妇女的爱慕,而且也得到了国君的赏识和重用。
C.在庄子看来,形貌奇丑的人物,由于他们有人格精神上的美,所以人们就忘掉了他们形体的丑陋,看上去反而比形体健全的人更加高大了。
D.庄子虽然认为“形骸之外”的美高于“形骸之内”的美,但并不排斥形体与精神双美兼得的现象的存在。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B
B

A.庄子借孔子之口说出哀骀它之所以得到爱慕是为了更有力地反驳以孔子为代表的排斥丑怪之美的儒家美学。
B.庄子寓美于丑的美学思想对后代中国艺术的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这是因为禅宗的思想,是同道家的思想密切联系着的。
C.阎立本笔下的人物庄严肃穆,体现的是形体美与精神美相统一的儒家的美学标准,而贯休笔下的人物怪异甚至丑陋,与儒家美学的追求迥乎不同。
D.贯休笔下庞眉大目、孕颐隆鼻的罗汉形象与庄子笔下的“闉趾支离无脹”“瓮盎大瘿”一脉相承。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C
C

A.在庄子看来,孔子所遭受的“天刑”指的是他在精神上只知汲汲于仁义、不懂得自然无为之道。
B.《巴黎圣母院》中雨果笔下的卡西莫多与庄子笔下的“闉趾支离无脹”“瓮盎大瘿”在形体的丑及人格精神的美上都有相近之处。这体现了一般浪漫主义美学所共有的特色。
C.庄子指出在丑的外形之中完全可以包含超越于丑的形体的精神美,这种美学思想后来在魏晋时期的美学中得到了发展。
D.在中国美学史上,庄子第一个明确地谈到了丑的问题,并对丑怪之美予以肯定,这大大拓展了中国美学的领域,对占统治地位的正统儒家美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

【答案】B;B;C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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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4/20 14:35:0组卷:1引用:3难度:0.7
相似题
  • 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曾经提出“轴心时代”的概念。他认为,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古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几乎同时出现了伟大的思想家,他们都对人类关切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看法,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已经成为人类文化的主要精神财富。
          某种意义上说,当今世界多种文化的发展正是在2000多年前的轴心时代的基础上的一次新的飞跃。据此我们也许可以说,将有一个新的“轴心时代”出现。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里,各民族、各国家在其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会要求发展其自身的文化,因而经济全球化将有利于文化的多元发展。
          新轴心时代和前一个轴心时代不同,新的轴心时代必须是在互相影响中发展的。前一个轴心时代,虽然提出了问题,可都是独立提出来的。中国讲的天下,就是中国了解的天下,希腊文化也没有考虑到还有一个中国,还有个印度。而且,那时候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国吸收印度的东西很多,相应地,印度吸收中国的东西非常少。这实际上是个文化单向传播的问题,原因是中国的文化比较有包容性。
          今天不一样了,任何一种文化,都得有全球意识。现在,每个国家都不仅仅是要解决自己国家的问题,同时也在解决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当然,不能认为古代的问题到现在就没有意义了,古人提出的问题,有些到现在也没有解决。中国古代就提出的天人关系问题、古希腊提出的理想世界和现实世界关系问题,这些问题人类还要不断地解决下去。
          假如我们今天能够进入一个新轴心时代,各种文化之间一定是互相吸收的关系。21世纪世界文化发展很可能形成若干个重要的文化区:欧美文化区、东亚文化区、南亚文化区和中东与北非文化区(伊斯兰文化区),其他还有以色列和散在各地的犹太文化、南美文化,非洲文化等。这些文化必须好好考虑如何相处的问题。尤其是前四大文化所覆盖的人口都在10亿以上,一个文化消灭另一个文化没有可能,因为牵扯的人口太多了。最好是用中国的办法,在对话中相互理解,以求和而不同。我们有可能也有条件把西方的学说中国化,把中国思想加入西方文化,进行平等的对话,我的有些思想可以给他们一些刺激,让他们去重新思考原来的问题。比如,西方长期存在的是主客二分法,我们不主张主客二分,而是主张天人合一,两者可以互补。
    (选自汤一介《我们在面对一个怎样的孔子》,有删改)(1)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古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同时出现了伟大的思想家,他们都对世界产生了影响。
    B.在前一个轴心时代,各个国家对自己以外的国家是缺乏了解的,各国的文化也是独立的不会互相影响。
    C.新轴心时代和前一个轴心时代有很大的不同,新轴心时代强调互相影响,互相包容,互相吸收。
    D.如果要让新的轴心时代真正到来,就必须使用中国的办法,因为中国文化比较有包容性。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阐述了新轴心时代与前一个轴心时代的不同,在第二段中提出了新轴心时代的概念。
    B.本文的论点是新轴心时代各国要有全球意识,不仅解决自身问题,同时解决全球问题。
    C.实现新轴心时代的前提是世界各种文化之间的相互吸收,否则就不能迎来新轴心时代。
    D.文章最后一段由新轴心时代各种文化的关系引出关于当代我国文化应怎样发展的讨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新时期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多元发展,预示着或许会有一个新的轴心时代出现。
    B.经济全球化将有利于文化多元发展,因为各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会要求发展其文化。
    C.只有世界各民族、各国家的文化都有全球意识,才有可能促成新的轴心时代的到来。
    D.新轴心时代到来后,世界文化一定会相互交融、相互促进,最终各国文化将达成统一。

    发布:2025/1/4 2:0:3组卷:2引用:1难度:0.7
  • 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通观历史上的立法可以发现,能够被命名为“法典”的法律,大体上有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该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二是该立法体系庞大,法律制度规模大,法律条文在当时的社会是最多的;三是立法者要突出该法的体系性,强调立法的逻辑和规律。我国民法典就是因为符合这三个方面的特征,才被定名为“法典”。
          首先,从立法的重要性来看,民法典的定名是对民法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的充分肯定。民法规范社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的内容涉及社会成员的全部,也涉及他们从事社会活动的时时刻刻。所以,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另外,基本权利是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核心,而人民大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主要表现为民事权利。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对于民事行为的规范,属于社会的常规性、普遍性、基础性、全局性活动,而民法就是开展这些活动的法律遵循和依靠。从这个角度看,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称得上是“国家重典”。
          其次,民法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体系十分庞大,远远超过其他任何法律,使用“法典”来定名,说明其立法体量的显著差异。世界上著名的民法典,比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包括瑞士债法),其条文都超过了2200条。我国民法典法律条文包括七编、1260条,近80章,仅汉语字数就超过了10万。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并不是全部民法规范和制度的立法,而仅只是民法一般法或者基本法的立法,在此之外,还有商事立法、知识产权立法和社会权利立法等民法特别法。无论如何,此次编纂完成的民法典,其体量也远远超过其他法律,将其称为“法典”,凸显了它在规范和制度体量上的重要性。
          再次,民法典命名的使用,强调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整合为一体之时的体系科学性和逻辑性。对民法规范、制度的编纂和整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找到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之间的内在逻辑,以及观察这一逻辑的基本方法。如果不依靠这些基本逻辑来编纂,民法典根本无从谈起,因为大量的民法规范和制度都是一盘散沙,或是被形容为“随意堆放的一袋土豆”。民法中的体系性科学,是人类社会依据民法治理国家的经验总结,既是民法典编纂的基本技术手段,也是我们从事民法学习研究和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技能。
          同时,依据体系性科学,我国民法典编纂还采取了总则和分则相互区分的模式。民法典编纂借鉴了数学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把民事活动中具有共同性的规则“提取”出来,作为一般规则规定在民法典之中。然后,民法典又把具体民事权利按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区分来划分为多个分则,在这些分则之中展现各种权利及其相对具体的要求。这样的编纂方式,极大节约了立法成本,不仅是体现法律关系逻辑和民事权利区分科学的最佳方式,也是学习研究、贯彻实施民法的最佳方式。总体而言,本次民法典编纂按照体系化科学的要求,消除了原有民事立法散乱且存在内在混乱的弊端,遏制了立法盲目和冲动,实现了民事立法体系的极大改进,充分彰显了民法发展史上曾倡导的“体系化效应”的积极作用,民法典被定名为“典”,可谓实至名归。
    (摘编自孙无忠《民法典何以为“典”》)(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被定名为“典”,是实至名归的。
    B.编纂者借鉴了数学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采取了总则和分则相互区分的模式,使我国民法典编纂获得成功。
    C.只有依靠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之间的内在逻辑,以及观察这一逻辑的基本方法,才能成功编纂民法典。
    D.我国民法典之所以被定名为“法典”,是因为民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脉络清晰,层次分明,阐述清楚,对读者了解我国民法典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B.文章以总分总的结构形式,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我国民法典命名为“法典”的原因。
    C.文章第三段举法、德、瑞士等国民法典的例子,从立法体量角度证明了我国民法典定名的合理性。
    D.文章关于民法典依据体系性科学编纂的论述,从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科学立法的重要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一项是
     

    A.我国民法典区分总则和分则的编纂方式极大地节约了立法成本,也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实施民法。
    B.我国民法典立法体系庞大,法律条文多达上千条,汉语字数超过了10万,但也只涉及民法一般法或基本法的立法。
    C.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核心是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这两者主要表现为民事权利。
    D.依据体系性科学,我国本次民法典的编纂实现了民事立法体系的极大改进,充分彰显了“体系化效应”的积极作用。

    发布:2025/1/3 20:30:3组卷:7引用:1难度:0.6
  • 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答题
          中国古代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祠堂,是古代中国人慎终追远的重要场所,彰显着“敬宗收族、亲亲有爱”的礼之精神。礼是有秩序的爱。祠堂以血缘之基,融道德、信仰、礼三者于一体,规范礼制,聚族祭祀先人,团结族人,表达共同的精神寄托。
          中国古代农耕文明在漫长的进程中,以“地缘”关系为依据,以“亲族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宗族--家族共同体,以及根深蒂固的宗族宗法文化心理。古代的“宗族”,是指有宗子、行宗法制而聚合成的“血缘--政治”团体。宋代程颐倡导士大夫阶层的宗族祭祀,范仲淹、司马光等大儒们都在思考着同一个问题,即通过哪种方式重建社会。到南宋,朱熹制作《家礼》,提出了“祠堂”这一名词,确定了祠堂祭祀的格局。以程、朱为代表的士大夫阶层确定了家礼构想,目的是复兴宗子法,使朝廷有“世臣”。程子所立祭祀之法的本意是,祭祀的主体是士大夫的宗子,不是庶人。一个家族祭祖祭拜先祖,由宗子主持祭祀,叫敬宗;一个家族由宗子率领祭祀共同的祖先,即收族。宋明之后,甚至出现了不设立宗子的“族”。一个同族同姓的村落,尽管没有“宗”,仍然可以被称为“宗族”,这个时期的宗族制度,就成了“血缘--社会”团体,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宗族大家族乃至族内小家庭之间的“亲亲”要求,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在这种“亲亲”的基础上,通过祭祀共同的祖先,达到凝聚人心,团结族人,互爱互助的效果。这样,敬宗收族,使得宗法不仅成为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共同体,而且成为生者与死者交通的人神共同体,成为维持社会稳定、一统天下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因而具有重要的政治与社会功能。
          祠堂祭祀有多种,有季祭、节祭、生辰祭、忌日祭等,不管豪门或寒族,对祭祀都十分重视,仪式庄严,礼节隆重。祭祀先人是为了教育后人,立约族规是为了惩治违规犯律,借祖宗之威,禀祖宗之训,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宗族管理权力的合法性。在祭祀中族长要宣读族规和家训以及族谱,族长在此代祖宗立言,宣讲传统伦理,告诫和惩罚犯错子孙。凡做了错事的族人须站在特定的位置祭拜,寓意“低人一等”,以这样的方式来惩治不良行为。通过祠堂祭祀活动向后人宣讲孝悌忠信等伦理道德。祭毕,后辈向前辈行礼,族人之间相互行礼,这样,祠堂祭祀就成了一种精神联系的纽带。在这样的潜移默化中,家族成员从儿童期起就受长幼之序、孝悌之礼等熏陶。祭祀活动既加强了血缘关系,又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向心力,从而对族中成员的行为起到榜样或约束作用,在特定条件下,成为一种群体标准模式,向前人表达崇敬和哀思,为后人树立效法的楷模。
    (摘编自李玲《祠堂之礼:有秩序的爱》)(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祠堂作为我国乡村中的礼制性建筑,具有增强宗族血缘联系、规范社会礼制的功能。
    B.祠堂在以血缘为坐标的宗族关系中,通过拜祖敬宗与祭祖收族,从精神上团聚宗族。
    C.宗族通过祭祀活动来达到教育后人的目的,同时合法地管理宗族,惩戒违法子孙。
    D.祠堂可作为本族处理家族内部事务、树优立榜、赏勤罚懒、宣讲伦理道德的地方。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宗明义,指出祠堂彰显着“敬宗收族,亲亲有爱”的礼之精神,为后文的论述奠定了基础。
    B.文章第二段按时间顺序组织材料,展示了宗族的形成和祠堂的出现,阐释了祠堂祭祀蕴含的精神价值。
    C.文章第三段照应第一段阐述祠堂的功能,从祭祀先人的功能引出强化宗族观念、团结族人的作用。
    D.文章第三段运用举例论证阐释祠堂祭祀活动的内容,指出了祠堂对家族成员的榜样或约束作用。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中国古代社会有着根深蒂固的宗族宗法文化心理,所以中国古代乡村社会都存在祠堂。
    B.族人可以在春节、清明、冬至等传统节日时以及自己生辰之时来祠堂祭祀祖先,重温家训。
    C.古代社会宗族拥有一定的社会管理权,所以族人一旦违犯了族规,宗族就可以在祠堂中惩戒。
    D.由于祠堂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时期的产物,所以随着时代发展、文明进步,祠堂将会消失。

    发布:2025/1/1 4:30:2组卷:6引用:1难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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