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近年来,宋代文学研究的突破与创新多集中于诗、文、笔记等以往关注较少的文体领域,而传统的词学研究则相对较为沉寂。在此背景下,马里扬《内美的镶边——宋词的文本形态与历史考证》一书的出版,可谓为宋词研究的拓展与深化提供了珍贵的尝试。作者对其研究有着非常自觉的反省,以“内美的镶边’这一巧妙譬喻为其工作定位。所谓“内美”,盖指词之为词的文体特性。深入阐明这一点固为词学研究的根本要旨,然而作者自谓本书的研究并不直接探索“内美”,而将先从“镶边”的工作做起。所谓“镶边”,作者借用高友工《美典:中国文学研究论集》一书中的“外缘研究”概念加以阐发,谓其为对与宋词文体特质相关的外缘因素之考察,但又与以文献、历史考证本身为目的的“外部研究”有所不同:“外部研究,侧重于文献的整理与作家生平及作品背景的查考,而外缘研究则是在文学本体研究之内的,也可以说是文学的历史与文化的批评,不是单纯的文献与历史的研究”,其意图在于“借助文献学或历史学的方法,要来进入对文本的文学特性的研究”。虽以对宋词“内美”的关怀为底色,然而占据本书主体并最能体现作者研究功力的部分,仍是大量扎实、细腻甚至趋于烦琐的实证性考据工作。书中所呈现的判断与观点,皆建立在对诸如“犯曲”结构与文辞格式、王安石文集编撰、苏轼与杨绘之交往、晏几道歌词“投赠“事件等具体问题的辨析之上。在直接材料有限、史实面目不清的情况下,作者在茫茫史料间钩沉爬梳,如农民耕种般对一手文献材料一寸一寸地耐心耕耘,遂使史料间的隐晦联系逐渐显影,模糊的历史事件有了较为清晰的轮廓。尤令人敬佩的是,虽以深厚的考证功力见长,作者呈现于书中的学术探索却不止于此。在作者看来,实证性的考据工作,应当通向对文学本质问题的揭示与阐明:“我们认为,古典文学研究当中的‘考证’本身,恐怕不只是一种态度、方式与基础,或者应该本就是一种批评。”正如作者反复所言的,“我们的目的是希望就此去理解文本特质所具有的内在境界——这应该是极其阔大深广的”“文学作品的内在境界,则是具备有无限的可能,历史的考证不过是通向它的一种进路”。这样一种以历史文化考证作为文学批评的研究方法,可用作者后记中所言的“词外求词”予以概括:“研究宋词,恐怕至少应该关注也算是‘词外’的两个传统:一个是士大夫的文学传统,一个是诗乐的文化传统。脱离了前者,‘宋’就没有着落;脱离了后者,‘词’就等同于‘辞藻’之‘辞’。”本书所实践的外缘研究,正是通过将“词外”的文化传统尽可能充分地纳入对词体本身的观照中,展示宋词之“内美”所具有的深邃旷远的内涵。
材料二:
宋词是词艺术的发展高峰。《中国文学史》指出:“繁华的都市生活,滋生了各类以娱乐为目的的文艺形式,说话、杂剧、影剧、傀儡戏、诸宫调等艺术迅速兴起和发展,而词则成为宋代最引人注目的文学样式。”同时,宋代唱词业十分发达,唱词表演和消费广泛存在于茶馆、酒肆、勾栏瓦肆等商业性场所,职业唱词人数众多,分布范围很户。众所周知,宋代文人词的发展既是一个“诗化”的过程,也是一个“雅化”的过程。早期的文人词,如李白、白居易的词作,都自觉不自觉地用文人的话语来仿效民间的词调,在词中蕴含了文人的思想情趣。宋代文人更是常将诗的创作规范嫁接到词的创作之中,从而实现词的“诗化”。同时,又往往用作诗的话语体系来作词,从而实现词的“雅化”。不过,这些文人词一般并不适合民间演唱,尤其不适合商业演出。就美学产业而言,一首词在市场上要获得听众认可,必须反映主要目标受众——市民阶层的自身生活,体现市民阶层的情感需求和审美追求。一般文人词由于不适合商业演出、不具商品属性,被排斥在美学产业之外,而不讲究措辞雅致和结构精妙,但贴近市民生活、俚俗风趣、追求柔美听觉效果的词作反而能够在市场上广泛流行。不过,并非所有宋代文人皆抛弃了词本身“俗”的底色,例如欧阳修、周邦彦等的一些词作。这些词作无论在创作时是否以商业演出为目的,从传播路径来看,演唱这些词主要是唱词业的商业行为,因而这些词具有了商品属性。
同时,宋代文人词之外还存在着众多民间词作。基于市场特质分析。宋代民间词主要用于唱词业的商业演出,是市场上的流行商品。
材料三:
词是我国古典诗歌的主要形式之一,词是曲子词的简称,最初是配乐的歌词。词在发展的初期,普遍被视为“小道”。不过,起源于民间的文体,到了文人手中,往往被赋予更深的意义,因而几乎在词得到北宋文人比较普遍喜爱的同时,词坛就出现了尊体①之说。这一学说大致是在相反相成的两个层面展开的。北宋前期,《花间》、南唐词风盛行,学之者多追求风格细腻柔婉,至柳永则趋于平俗浮靡,于是有苏轼对传统词风的改革。苏轼改革词风的方式是“以诗为词”,主要表现为对题材内容的拓展,对格调意蕴的重视等。这在主要以倚红偎翠为基本内容的传统中,显得非常另类,所以当时经常得到讽刺性的评价。值得提出的是,苏轼的这一类创作有着非常鲜明的自觉意识。这表现在,首先,他要突破传统,自成一家。其次,他在文学创作上一贯具有争胜心态。对词坛上某些冲破《花间》、南唐词风的努力,他应该是曾经注意的。以我们对苏轼个性的了解,他肯定要在这方面继续力争超越前人。所以,苏轼实际上是在几个方面争胜,既有和传统词风的争,也有和体现士大夫意识的新兴词风的争,前者是破,后者则是进一步立。
就在苏轼提出词“自是一家”不久,李清照又提出了词“别是一家”的说法,同样进行了“尊体”的探讨。不过,和苏轼不同,李清照主要是从词的体性入手的。在其著名的《词论》中,这位女词人对北宋词坛作了全面梳理,在对所谓“俗词”大加声讨的同时,主要批评了忽视词的音乐性的做法。因为词自产生以来,本身就是一种音乐文学,到了李清照的时代,仍然主要是音乐文学。偏离了这一传统,或者使得这一传统变味,显然不能为词坛的多数人接受。
尽管苏轼和李清照的词论彼此带有一定的否定性,但不可否认,二者都有尊体的动机。前者是从意义的层面上,要把词向传统诗文的表达功能靠拢,从而否定“小道”之说;后者则从词的本来意义上,强调艺术的加工,从而保证这一文体的特殊性。看似相反,实则相成。苏轼和李清照的尊体论,实际上从两个方面划出了中国词史的轨迹,因而不断在后世得到回应。
【注】①尊体:指词这种体裁被词作家所推崇,不再被视为“小道”。
(1)下列对文中相关内容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BB
A.相对于传统的词学研究而言,近年来宋代文学研究在诗、文、笔记等领域成果更多。
B.虽然“内美”是词学研究的要旨,但是在宋词研究中应借助外部因素间接探索它。
C.外部研究和外缘研究侧重点不同,后者的研究意图是要进入对文本的文学特性的研究。
D.古典文学研究当中的“考证”,是一种态度、方式与基础,也是一种批评。
(2)依据材料中的相关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DD
A.苏轼的幕僚调侃“学士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体现当时词坛对苏轼“另类”词风的讽刺性评价。
B.苏、李的尊体论,不断在后世得到回应,可以推想,它们会在拓展主题和遵守音律两个方面不断互补。
C.进入南宋以后,李清照由于有了国破家亡的惨痛经历,其词作内容转为深沉,但依然保持了音律之美。
D.超越传统词风是“破”,超越新兴词风是“立”,由于创作上争强好胜,苏轼“立”的成就远远大于“破”。
(3)下列对三则材料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CC
A.三则材料虽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对于宋词的探究,但有点是相同的,都肯定了宋词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
B.材料一通过论述告诉读者,要了解宋词,走进宋词的世界,就要去做大量扎实、细腻的实证性的考据工作,阐明文学本质。
C.材料一论述了马里扬所著书籍的学术价值、出版背景意义、研究方法等,为宋词研究的拓展与深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D.材料三论述了词的发展,词最初是配乐的歌词,主要以娱乐为目的,被视为“小道”,到北宋时期,词坛开始出现尊体之说。
【答案】B;D;C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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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4/20 14:35:0组卷:2引用:1难度: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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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答题
中国古代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祠堂,是古代中国人慎终追远的重要场所,彰显着“敬宗收族、亲亲有爱”的礼之精神。礼是有秩序的爱。祠堂以血缘之基,融道德、信仰、礼三者于一体,规范礼制,聚族祭祀先人,团结族人,表达共同的精神寄托。
中国古代农耕文明在漫长的进程中,以“地缘”关系为依据,以“亲族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宗族--家族共同体,以及根深蒂固的宗族宗法文化心理。古代的“宗族”,是指有宗子、行宗法制而聚合成的“血缘--政治”团体。宋代程颐倡导士大夫阶层的宗族祭祀,范仲淹、司马光等大儒们都在思考着同一个问题,即通过哪种方式重建社会。到南宋,朱熹制作《家礼》,提出了“祠堂”这一名词,确定了祠堂祭祀的格局。以程、朱为代表的士大夫阶层确定了家礼构想,目的是复兴宗子法,使朝廷有“世臣”。程子所立祭祀之法的本意是,祭祀的主体是士大夫的宗子,不是庶人。一个家族祭祖祭拜先祖,由宗子主持祭祀,叫敬宗;一个家族由宗子率领祭祀共同的祖先,即收族。宋明之后,甚至出现了不设立宗子的“族”。一个同族同姓的村落,尽管没有“宗”,仍然可以被称为“宗族”,这个时期的宗族制度,就成了“血缘--社会”团体,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宗族大家族乃至族内小家庭之间的“亲亲”要求,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在这种“亲亲”的基础上,通过祭祀共同的祖先,达到凝聚人心,团结族人,互爱互助的效果。这样,敬宗收族,使得宗法不仅成为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共同体,而且成为生者与死者交通的人神共同体,成为维持社会稳定、一统天下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因而具有重要的政治与社会功能。
祠堂祭祀有多种,有季祭、节祭、生辰祭、忌日祭等,不管豪门或寒族,对祭祀都十分重视,仪式庄严,礼节隆重。祭祀先人是为了教育后人,立约族规是为了惩治违规犯律,借祖宗之威,禀祖宗之训,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宗族管理权力的合法性。在祭祀中族长要宣读族规和家训以及族谱,族长在此代祖宗立言,宣讲传统伦理,告诫和惩罚犯错子孙。凡做了错事的族人须站在特定的位置祭拜,寓意“低人一等”,以这样的方式来惩治不良行为。通过祠堂祭祀活动向后人宣讲孝悌忠信等伦理道德。祭毕,后辈向前辈行礼,族人之间相互行礼,这样,祠堂祭祀就成了一种精神联系的纽带。在这样的潜移默化中,家族成员从儿童期起就受长幼之序、孝悌之礼等熏陶。祭祀活动既加强了血缘关系,又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向心力,从而对族中成员的行为起到榜样或约束作用,在特定条件下,成为一种群体标准模式,向前人表达崇敬和哀思,为后人树立效法的楷模。
(摘编自李玲《祠堂之礼:有秩序的爱》)(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祠堂作为我国乡村中的礼制性建筑,具有增强宗族血缘联系、规范社会礼制的功能。
B.祠堂在以血缘为坐标的宗族关系中,通过拜祖敬宗与祭祖收族,从精神上团聚宗族。
C.宗族通过祭祀活动来达到教育后人的目的,同时合法地管理宗族,惩戒违法子孙。
D.祠堂可作为本族处理家族内部事务、树优立榜、赏勤罚懒、宣讲伦理道德的地方。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宗明义,指出祠堂彰显着“敬宗收族,亲亲有爱”的礼之精神,为后文的论述奠定了基础。
B.文章第二段按时间顺序组织材料,展示了宗族的形成和祠堂的出现,阐释了祠堂祭祀蕴含的精神价值。
C.文章第三段照应第一段阐述祠堂的功能,从祭祀先人的功能引出强化宗族观念、团结族人的作用。
D.文章第三段运用举例论证阐释祠堂祭祀活动的内容,指出了祠堂对家族成员的榜样或约束作用。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中国古代社会有着根深蒂固的宗族宗法文化心理,所以中国古代乡村社会都存在祠堂。
B.族人可以在春节、清明、冬至等传统节日时以及自己生辰之时来祠堂祭祀祖先,重温家训。
C.古代社会宗族拥有一定的社会管理权,所以族人一旦违犯了族规,宗族就可以在祠堂中惩戒。
D.由于祠堂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时期的产物,所以随着时代发展、文明进步,祠堂将会消失。发布:2025/1/1 4:30:2组卷:6引用:1难度:0.7 -
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曾经提出“轴心时代”的概念。他认为,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古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几乎同时出现了伟大的思想家,他们都对人类关切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看法,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已经成为人类文化的主要精神财富。
某种意义上说,当今世界多种文化的发展正是在2000多年前的轴心时代的基础上的一次新的飞跃。据此我们也许可以说,将有一个新的“轴心时代”出现。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里,各民族、各国家在其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会要求发展其自身的文化,因而经济全球化将有利于文化的多元发展。
新轴心时代和前一个轴心时代不同,新的轴心时代必须是在互相影响中发展的。前一个轴心时代,虽然提出了问题,可都是独立提出来的。中国讲的天下,就是中国了解的天下,希腊文化也没有考虑到还有一个中国,还有个印度。而且,那时候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国吸收印度的东西很多,相应地,印度吸收中国的东西非常少。这实际上是个文化单向传播的问题,原因是中国的文化比较有包容性。
今天不一样了,任何一种文化,都得有全球意识。现在,每个国家都不仅仅是要解决自己国家的问题,同时也在解决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当然,不能认为古代的问题到现在就没有意义了,古人提出的问题,有些到现在也没有解决。中国古代就提出的天人关系问题、古希腊提出的理想世界和现实世界关系问题,这些问题人类还要不断地解决下去。
假如我们今天能够进入一个新轴心时代,各种文化之间一定是互相吸收的关系。21世纪世界文化发展很可能形成若干个重要的文化区:欧美文化区、东亚文化区、南亚文化区和中东与北非文化区(伊斯兰文化区),其他还有以色列和散在各地的犹太文化、南美文化,非洲文化等。这些文化必须好好考虑如何相处的问题。尤其是前四大文化所覆盖的人口都在10亿以上,一个文化消灭另一个文化没有可能,因为牵扯的人口太多了。最好是用中国的办法,在对话中相互理解,以求和而不同。我们有可能也有条件把西方的学说中国化,把中国思想加入西方文化,进行平等的对话,我的有些思想可以给他们一些刺激,让他们去重新思考原来的问题。比如,西方长期存在的是主客二分法,我们不主张主客二分,而是主张天人合一,两者可以互补。
(选自汤一介《我们在面对一个怎样的孔子》,有删改)(1)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古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同时出现了伟大的思想家,他们都对世界产生了影响。
B.在前一个轴心时代,各个国家对自己以外的国家是缺乏了解的,各国的文化也是独立的不会互相影响。
C.新轴心时代和前一个轴心时代有很大的不同,新轴心时代强调互相影响,互相包容,互相吸收。
D.如果要让新的轴心时代真正到来,就必须使用中国的办法,因为中国文化比较有包容性。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阐述了新轴心时代与前一个轴心时代的不同,在第二段中提出了新轴心时代的概念。
B.本文的论点是新轴心时代各国要有全球意识,不仅解决自身问题,同时解决全球问题。
C.实现新轴心时代的前提是世界各种文化之间的相互吸收,否则就不能迎来新轴心时代。
D.文章最后一段由新轴心时代各种文化的关系引出关于当代我国文化应怎样发展的讨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新时期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多元发展,预示着或许会有一个新的轴心时代出现。
B.经济全球化将有利于文化多元发展,因为各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会要求发展其文化。
C.只有世界各民族、各国家的文化都有全球意识,才有可能促成新的轴心时代的到来。
D.新轴心时代到来后,世界文化一定会相互交融、相互促进,最终各国文化将达成统一。发布:2025/1/4 2:0:3组卷:2引用:1难度:0.7 -
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通观历史上的立法可以发现,能够被命名为“法典”的法律,大体上有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该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二是该立法体系庞大,法律制度规模大,法律条文在当时的社会是最多的;三是立法者要突出该法的体系性,强调立法的逻辑和规律。我国民法典就是因为符合这三个方面的特征,才被定名为“法典”。
首先,从立法的重要性来看,民法典的定名是对民法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的充分肯定。民法规范社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的内容涉及社会成员的全部,也涉及他们从事社会活动的时时刻刻。所以,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另外,基本权利是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核心,而人民大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主要表现为民事权利。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对于民事行为的规范,属于社会的常规性、普遍性、基础性、全局性活动,而民法就是开展这些活动的法律遵循和依靠。从这个角度看,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称得上是“国家重典”。
其次,民法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体系十分庞大,远远超过其他任何法律,使用“法典”来定名,说明其立法体量的显著差异。世界上著名的民法典,比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包括瑞士债法),其条文都超过了2200条。我国民法典法律条文包括七编、1260条,近80章,仅汉语字数就超过了10万。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并不是全部民法规范和制度的立法,而仅只是民法一般法或者基本法的立法,在此之外,还有商事立法、知识产权立法和社会权利立法等民法特别法。无论如何,此次编纂完成的民法典,其体量也远远超过其他法律,将其称为“法典”,凸显了它在规范和制度体量上的重要性。
再次,民法典命名的使用,强调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整合为一体之时的体系科学性和逻辑性。对民法规范、制度的编纂和整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找到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之间的内在逻辑,以及观察这一逻辑的基本方法。如果不依靠这些基本逻辑来编纂,民法典根本无从谈起,因为大量的民法规范和制度都是一盘散沙,或是被形容为“随意堆放的一袋土豆”。民法中的体系性科学,是人类社会依据民法治理国家的经验总结,既是民法典编纂的基本技术手段,也是我们从事民法学习研究和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技能。
同时,依据体系性科学,我国民法典编纂还采取了总则和分则相互区分的模式。民法典编纂借鉴了数学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把民事活动中具有共同性的规则“提取”出来,作为一般规则规定在民法典之中。然后,民法典又把具体民事权利按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区分来划分为多个分则,在这些分则之中展现各种权利及其相对具体的要求。这样的编纂方式,极大节约了立法成本,不仅是体现法律关系逻辑和民事权利区分科学的最佳方式,也是学习研究、贯彻实施民法的最佳方式。总体而言,本次民法典编纂按照体系化科学的要求,消除了原有民事立法散乱且存在内在混乱的弊端,遏制了立法盲目和冲动,实现了民事立法体系的极大改进,充分彰显了民法发展史上曾倡导的“体系化效应”的积极作用,民法典被定名为“典”,可谓实至名归。
(摘编自孙无忠《民法典何以为“典”》)(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被定名为“典”,是实至名归的。
B.编纂者借鉴了数学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采取了总则和分则相互区分的模式,使我国民法典编纂获得成功。
C.只有依靠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之间的内在逻辑,以及观察这一逻辑的基本方法,才能成功编纂民法典。
D.我国民法典之所以被定名为“法典”,是因为民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脉络清晰,层次分明,阐述清楚,对读者了解我国民法典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B.文章以总分总的结构形式,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我国民法典命名为“法典”的原因。
C.文章第三段举法、德、瑞士等国民法典的例子,从立法体量角度证明了我国民法典定名的合理性。
D.文章关于民法典依据体系性科学编纂的论述,从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科学立法的重要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一项是
A.我国民法典区分总则和分则的编纂方式极大地节约了立法成本,也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实施民法。
B.我国民法典立法体系庞大,法律条文多达上千条,汉语字数超过了10万,但也只涉及民法一般法或基本法的立法。
C.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核心是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这两者主要表现为民事权利。
D.依据体系性科学,我国本次民法典的编纂实现了民事立法体系的极大改进,充分彰显了“体系化效应”的积极作用。发布:2025/1/3 20:30:3组卷:7引用:1难度: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