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林博远家楼上的高叔叔这几个月装修房子。高叔叔让工人早上六点就开工,晚上十点才收工。装修噪声搞得楼上楼下的邻居睡不好觉,林博远的爸爸多次找高叔叔协商,请他妥善解决问题,高叔叔却理直气壮地说:“我在自己家里装修是我的权利,你无权干涉!”
甲:高叔叔有装修自家房子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
乙:林博远和他的父母也享有不被他人打扰的权利。
丙:高叔叔装修不应该打扰邻居的正常休息。
你如何评价这三位同学的看法?如果你是林博远,你会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答案】我同意乙和丙的意见,林博远和他的父母享有不被他人打扰的权利,同时高叔叔装修房子不应该打扰邻居的正常休息。不同意甲的看法,高叔叔是有装修自家房子的权利,但权利是有界限的,公民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如果我是林博远,我会找高叔叔协商,让高叔叔尽量错开休息时间装修房子,在不影响别人休息的同时,抓紧时间赶工。
如果我是林博远,我会找高叔叔协商,让高叔叔尽量错开休息时间装修房子,在不影响别人休息的同时,抓紧时间赶工。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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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11/28 9:0:2组卷:2引用:7难度: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