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袁米公司立即停止商业性使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隆平高科经济损失10万元。袁米公司( )
①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姓名权
②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④没有违背诚信原则
【考点】法律保护肖像权.
【答案】D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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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5/27 14:0:0组卷:29引用:3难度: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