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男子丁某出于好奇,通过购买软件侵入367台网络摄像头进行偷窥。并截取画面,供自己观看。2021年3月,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这说明( )
①侵犯他人隐私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②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③丁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④我们要增强好奇心,培养广泛情趣
【考点】法律保护隐私权;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答案】D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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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4/20 14:35:0组卷:99引用:6难度: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