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部编版必修上册《第14课 故都的秋》2021年同步练习卷(7)
发布:2024/4/20 14:35:0
一、A组夯实基础题故都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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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词语中加线字注音有误的一项是( )
组卷:16引用:6难度:0.9 -
2.下列句子中加点的成语,运用错误的一项是( )
组卷:14引用:6难度:0.8 -
3.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
组卷:331引用:22难度:0.9
二、B组能力提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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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阅读下列文段,完成下列各题。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1)第一节里,“感到十分的秋意”的“十分”的意思是
A.副词,很。
B.形容程度深。
C.意思即“十二分”。
D.程度副词,非常,极其。
(2)对这三节描写的景物概括正确的一项是A.院落秋花 北国槐树 秋蝉残声 B.院落秋色 槐树落蕊 秋蝉残声 C.院落秋花 北国槐树 北国秋蝉 D.院落秋色 槐树落蕊 北国秋蝉
A.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B.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字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
C.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D.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4)作者认为牵牛花的色彩“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对之理解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A.这充分说明作者对色彩的研究也颇有造诣,也反映了作者对颜色的看法。
B.这与文眼一致,从视觉效果上突出了北国秋的“清、静、悲凉”,恰当地传达了作者的情感。
C.四种颜色里,确确实实是蓝、白色最好,不浓不淡,不妖不艳,恰倒好处。
D.作者仅仅是为了表达一家之言,未必可信,实际上,淡红色的牵牛花还是蛮不错的。
(5)选文中,两次写到声音:一是“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一是“秋蝉的衰弱的残声”。对这样写的作用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两种声音的描写,巧妙地告诉读者,北国的秋天有“清、静、悲凉”的一面,也有生机勃勃的一面。
B.两种声音的描写,其实没有什么可探究的,就是写实而已,这两种声音那时那地确实有。
C.两种声音的描写,很好地写出了北国秋天景色的多样性,不然,就显得单调而乏味。
D.两种声音的描写,以声写静,更能让读者感受到了北国秋天的“清、静、悲凉”。
(6)对三节文字分析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在这三节文字里,作者从不同的侧面向我们展示了北国的秋景,表达了作者对北国秋天的热爱之情。
B.三节文字,一一对应地表现了北国秋天的“清”“静”“悲凉”,虽然各自互有渗透,但还是各有侧重的。
C.在写北国之秋的时候,作者时不时地提及南方的秋天,每一节都将故都之秋和南国之秋进行对比,更加鲜明地表现了作者对故都秋的喜爱。
D.三节文字,每一节都综合运用了记叙、描写、议论、抒情和说明等多种表达方式,使得行文活泼不呆板。组卷:1引用:1难度:0.5
三、C组思维拔尖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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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秋
丰子恺
①我的年岁自从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与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然而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②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每逢早春时节,看见苏醒了的杨柳枝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我心中似乎只知道春,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
③两年来,我的心境已经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自己的心境便和秋十分调和,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复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复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祖先们的后尘!”
④实际上,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似的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比前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
⑤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同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兰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义。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的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复过亿万次的老调,我但求此生平安地度送与脱出而已。
⑥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后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选自《人间情味》,有删改)
(1)从全文看,文章第②段写春天有什么作用?
(2)文章第③段说“自己的心境便和秋十分调和”,结尾又说“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你是如何理解的?
(3)结合全文,探究作者由“秋”获得的人生感悟。
(4)本文与《故都的秋》都写了秋天,其用意却不尽相同,请简要评析。组卷:19引用:4难度: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