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江西省吉安市新干中学高一(上)期末语文试卷
发布:2024/11/14 10:30:2
一、现代文阅读(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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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坚守乡土非常不易。很多乡土作家想象力不足,写到后来要么转换写作题材,要么重复自我;莫言的写作却花样翻新。他在坚守乡土的同时又拓展乡土,使得高密东北乡的疆域在有限与无限之间日渐丰富和充实起来。莫言的想象力极强,他描写的故乡,突破了现实的疆域,通过想象拓展故乡,让莫言多了一副描写故乡的笔墨,拓展了莫言的故乡风景。
描写现实故乡和追忆故乡是诸多乡土文学作家共有的情怀,莫言和张炜都是书写地处胶东半岛的家乡风貌的著名作家,都是齐文化的坚定守护者,都对故乡故土一往情深,作品中都融入了浓郁的地域色彩,并在2011年一起荣获茅盾文学奖;但是两个人描绘乡土的方式不同。莫言把发生于异乡的故事移到他熟悉的高密东北乡,如《天堂蒜薹之歌》。故事取材自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个真实事件:1987年,山东某县农民响应县政府的号召大量种植蒜薹,到了收获季节蒜薹却全部滞销,有关官员对此不加理睬,农民于是自发聚集起来,包围,冲击县政府,酿成了震惊一时的“蒜薹事件”。这激发起莫言为农民鸣不平争权利的强烈情感,只用35天即创作出这部作品。莫言把这个故事的发生地放在了高密东北乡,把自己熟悉的乡亲们写了进去。他凭借活跃的想象力为高密东北乡的文学领地增添了许多现实的乡土所没有的形貌和风俗。
张炜的创作方式则是田野调查式的。他几次在胶东半岛行走考察,备尝艰辛。1991年《你在高原•我的田园》与1995年《你在高原•家族》出版时,都有一个副题:《一个地质工作者的手记》。为了写作这部作品,张炜进行了一名地质工作者般的漫长行走,而做一名地质工作者,正是张炜童年的一个理想和情结,也是他写作此书的初衷。
莫言这种超越有限故乡的努力,不但体现在故事和人物层面,而且延伸到了思想层面。莫言在文学创作中,建立了高密东北乡——中国历史与现实生活的缩影——人类精神与情感的深刻显现这样的递进关系。
莫言说:每个人都有故乡,对于一个作家而言,故乡显得尤为重要,25年的山东生活足以让一个人形成完整的性格,故乡的生活成为我小说中最主要的内容也就不难理解。
莫言还说,他觉得故乡不是封闭的,而是不断扩展的。故乡久远的历史源头是纵向的扩展;在空间上,作家也往往有着把异乡当作故乡的能力,因此乡土是无边的。他有野心把高密东北乡当作中国的缩影,他还希望通过对故乡的描述,让人们联想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莫言的“高密东北乡”具有深厚的历史感,以小见大地折射出现代中国的风云画卷。这片土地历经时代变迁,乱世男女的悲欢离合和急骤变化的时代命题交叠,农业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型,涌现出众多极具戏剧性的人物,发生了讲不完的乡村故事。莫言将现代中国的风云激荡,都浓缩在“高密东北乡”的土地上。如反映戊戌变法和义和团运动的《檀香刑》体现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红高粱》描述计划生育制度的乡村投影和市场经济对乡村生态的影响《蛙》等。
如何将高密东北乡的中国故事联通世界各国的读者,引起心灵的共鸣?在30余年的创作中,从自发到自觉,莫言对拷问灵魂这一命题的思考日渐清晰。在切入现实的同时,莫言牢记文学对人性和人类灵魂的揭示与拷问的终极使命。莫言都是盯着人物落笔,从有限的历史进入无限的心灵,从具象的世界开掘出形而上的精神。诚如学者刘再复所言:“从《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到《蛙》,都是生命的呼唤,是生命的燃烧,是生命的大觉醒。所以,在十几年前我就称他为‘最有原创性的生命旗手’。”
(摘编自张志忠《认同危机•拓展故乡•拷问灵魂——莫言研究三题》)材料二:
莫言的文学创作具有超越性。我们不是说莫言就完全超越了其他作家,当今中国像莫言这样的作家是有一些的,但莫言有他不一样的地方。莫言是20世纪80年代步入中国文坛的,《透明的红萝卜兴红高粱》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对现代派和寻根派来说,莫言是慢了一拍的。所以有评论者认为,他既不是现代派,也不是寻根派,但他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介入的。莫言能够用自己的方式来引导现代派和寻根派的潮流,非常直接地影响了后面的文学走向。莫言走着自己的路,沉寂而又沉稳。莫言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出版了《天堂蒜薹之歌风酒国》,可以看到他的创作风格变得大胆了。他回到乡土,回到乡村叙事。他能不断变革自身的创作,开掘自身的巨大潜力。在21世纪,我们也看到,莫言的文学创作更沉着老到,像《蛙》《生死疲劳》《檀香刑》,这些作品创作不仅大胆而且更具个人风格,不再是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或魔幻现实主义这类概念可以约束他了。
莫言的文学创作还有独特的视角。他对历史正义秉持非常顽强的信念,从《檀香刑生死疲劳》到《蛙》,他始终在向20世纪的历史发问,他要写出民族的真实性以及经历过的痛楚。莫言的小说与西方小说不一样,西方小说是建立在浪漫主义文化基础上的,从个人到个人,一点点切入。莫言的小说叙事的开头笔墨都是非常重的,如同晴天霹雳。这是一个有责任感、有勇气的作家才能够写出来的。
(摘编自陈晓明《莫言小说的意义和艺术特质》)(1)下列对材料一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很多乡土作家写到后来要么转换写作题材,要么重复自我,因为他们没有想象力;莫言的写作却能坚守乡土,花样翻新。
B.莫言和张炜都对故乡故土一往情深,作品中都融入了浓郁的地域色彩,书写了家乡的风貌,但是两个人描绘乡土的方式不同。
C.莫言的“高密东北乡”以小见大地折射出中国的现状,莫言将中国的所有重大事件,都浓缩在“高密东北乡”的土地上。
D.作者称莫言为“最有原创性的生命旗手”,因为从《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到《蛙》,都是生命的呼唤、燃烧和大觉醒。
(2)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当年山东某县发生的“蒜薹事件”激发了莫言强烈的情感,他在较短时间内创作出经过艺术加工的作品《天堂蒜薹之歌》。
B.莫言认为对于一个作家而言,故乡显得尤为重要;故乡不是封闭的,而是不断扩展的;故乡可以在纵向和横向上去扩展。
C.虽然莫言的一些作品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但有评论者认为莫言既不是现代派,也不是寻根派,因为莫言轻视这两个文学流派。
D.莫言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作家,他的小说叙事的开头笔墨重,与建立在浪漫主义文化基础上的西方小说是不一样的。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莫言“创作风格变得大胆”的作品的一项是
A.《生死疲劳》
B.《透明的红萝卜》
C.《酒国》
D.《檀香刑》
(4)莫言的文学创作有什么独特之处?请结合材料二简要分析。
(5)请简要梳理材料一的行文脉络。组卷:4引用:2难度:0.6 -
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乞丐
[英]毛姆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奔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桌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睛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发乞丐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除了他奇特的外貌,极为消瘦的身体,还有与众不同的乞讨方式,这一情节为下文的叙事张本。
B.胖警察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次要人物,他凶狠无情地用皮带抽打、驱赶中心广场上的乞丐,这写出了乞丐们悲惨恶劣的生存环境。
C.20年前意气风发的红发青年现在却以乞讨为生,被警察欺辱也懒得抗议,这种反差意在暗示懒惰是导致他落魄潦倒的主要原因。
D.“我”想帮助红发乞丐的急切心情与红发乞丐对“我”的漠视态度形成强烈对比,凸显了两人在人生追求、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2)文中多次写到兀鹰,下面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写炽热的广场、耷拉着的椰子树,让人感到焦躁沉闷:而巨大兀鹰的出现,更强化了这种压抑不安的感受。
B.一群兀鹰争抢着食物,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上的人们为填饱肚子而劳碌奔波、四处乞讨,二者构成映衬关系。
C.兀鹰多次出现构成这篇小说的暗线,与时间这条明线在文章结尾交汇在一起,将故事情节推向高潮,意味深长。
D.“扇动笨重的翅膀”“尖叫着争作一团”“聒噪”等描写,既表现了兀鹰贪婪的特性,又融入了作者的情感态度。
(3)红发乞丐能接受别人的施舍,为什么把“我”给他的纸币搓成一团弹到空中?
(4)请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叙述红发乞丐故事的,并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组卷:8引用:1难度:0.6
三、语言文字运用(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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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阅读下列文字,回答下列各题。
江南的风景,处处可爱,江南的人事,事事堪哀,你看,在这一个秋尽冬来的寒月里,四边的草木,岂不还是青葱红润的么?运河小港里,岂不依旧是白帆如织满在行驶的么?还有小小的水车亭子,疏疏的槐柳树林。平桥瓦屋,只在天空里吐和平之气,一堆一堆的干草堆儿,是老百姓在这过去的几个月中间力耕苦作之后的黄金成绩,而车辚辚,马萧萧,这十余年中间,军间对他们的强取豪夺、掳掠奸淫……从头细算起来,哪里还算得明白?江南原说是鱼米之乡,但可怜的老百姓们,也一并的作了那些武装同志的鱼米了。逝者如斯,将来者且更不堪设想,你们且看看物价的同潮也似的飞速怒升,和印花税地税杂税等名目的增加等也就完全可以知其大概了。
啊啊,圣明天子的朝廷大事,你这贱民哪有左右容喙的权利,你这无智的牛马,你还是守着古圣昔贤的大训,明哲保身,且细赏赏这车窗外面的迷人秋景罢!人家瓦上的浓霜去管它作甚?
(1)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你们且看看物价的同潮也似的怒升,和印花税地税杂税等名目的增加等,也就可以知其大概了。
B.你们且看看物价的同潮也似的怒升,和印花税地税杂税等名目的增设等,也就可以知其大概了。
C.你们且看看物价的同潮也似的飞速怒升,和印花税地税杂税等名目的增设等,也就可以知其大概了。
D.你们且看看物价的同潮也似的怒升,和印花税地税杂税等名目的增设等,也就完全可以知其大概了。
(2)文中画横线的句子使用了对比的修辞手法,请简要分析其构成和表达效果。组卷:2引用:2难度:0.9
四、写作(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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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无数次的选择构成人生,今天的选择决定明天的生活。
--网络名言 一块地,不适合种麦子,可以试试种豆子;豆子也种不好的话,可以种瓜果;瓜果也种不好的话,也许能种养麦。终归会有一粒种子适合它,也总会有属于它的一片收成。
--一位母亲的回答 要求:围绕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组卷:19引用:9难度: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