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材料一:
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然而,2007年5月,无锡太湖地区温度骤升,蓝藻疯长。“水污染表象在水里,根源却在岸上。”在蓝藻暴发事件的背后,是河道久无清淤、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归根到底是权责不清晰、考核不具体、奖惩不明确。
2008年,江苏省决定在太湖流域推广河长制,15条主要入湖河流全面实行“双河长制”,每条河由省、市两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双河长”分工合作,有利于协调解决太湖和河道治理的任务。
自无锡河长制取得成功后,河长制开始走向全国。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都已明确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时间节点。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省市明确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其他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摘自叶乐峰《河长制:让每条河流都成为一道风景》) 材料二:
最近几十年,中国河湖水体的状况已经恶化到威胁人们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程度。《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据分布在全国的96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点位)水质监测结果,中国河湖的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26.7%和8.8%;62个重点湖泊(水库)中,Ⅳ类-Ⅴ类和劣Ⅴ类分别占22.58%和8.1%,以致“牛奶河”“酱油河”“油画河”成了众多河湖的代名词。中国“存量”河湖的现状,不仅不能满足代际公平的起码要求,也直接威胁当下人们的生存。河长制的实行,实际上是把河湖管理保护绑定在政府主要官员的政绩之上,以行政的力量着力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把河湖管理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调和、平衡的责任,加在以往大体上只负责经济发展而较少考虑河湖管理保护的政府官员身上。
(摘编自何人可《以河长制提升河湖保护水平》) 材料三:
有了河长制,不是说现有的职责部门就轻松了,就可把全部的监管责任都推给河长了。相反,水利、环保等部门仍需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向河长负责,接受河长协调,受河长监督。因为河长基本上都是本区域的行政负责人,因此这个体制与《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是一致的。为了让河长制更好地在法律方面发挥作用,可以考虑把现行的监管体制和河长制有机地衔接起来。
(摘编自常纪《河长制,突破现有体制局限》) 材料四:
落实河长制首先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河湖保护监测评价体系,摸清自身家底,厘清各自责任。可探索实施分行政区入河污染物总量监管模式,核心是以行政区为单元,建立边界断面的水量水质监测站网体系,通过连续动态监测获取各地污染物入河总量数据;建立各地的“污水表”,客观反映各级地方政府的治污减排管理责任。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光念紧箍咒、一味加压力可能适得其反;还要结合各地实际因势利导,建立健全配套保障体系,给真抓实干的河长减负卸压,形成良性循环。可探索实施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按“污染者补偿受害者”的原则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大幅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水平,让抓保护的后发地区获得同等发展权。
作为治水护水的重要制度创新,又涉及我国复杂的水问题,河长制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的韧劲和功成不必在我的决心。从长远来看,还需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利用多种市场化手段,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碳交易、水权、节能量等产权交易机制,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方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实现人水和谐、共同繁荣。
(摘编自王贤《河长要有“紧箍咒”也需“减压阀”》)(1)下列对相关材料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2007年5月无锡太湖蓝藻暴发事件的根本原因是河道久无清淤、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B.自无锡河长制取得成功后,河长制开始走向全国,我国将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C.河长制的实行,实际上是把实现河湖管理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调和、平衡的责任加在政府主要官员的身上。
D.最近几十年,中国河湖水体的状况堪忧,既无法实现代际公平的起码要求,也直接威胁当下人们的生存。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A.2008年,江苏省决定15条主要人湖河流全面实行“双河长制”,成为我国最早推行河长制的省份。
B.根据材料二可知,2015年中国河湖Ⅳ类-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占35%以上,表明我国河湖水体的状况已经恶化。
C.河长制实施后,河长承担全部的监管责任,水利、环保等职责部门向河长负责,接受河长协调,受河长监督。
D.分行政区人河污染物总量监管模式使得各级地方政府的权责利关系更清晰,有利于河长制的实施,得到了国家大力推行。
E.河长制是我国治水护水的重要制度创新,需要长期的坚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实现人水和谐、共同繁荣。
(3)根据材料三、四,简要概括河长制的推行要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