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笔与表达
ㅤㅤ请围绕一个突出的特点,描写一只你养过的或者观察过的小动物,写出你对它的喜爱。注意书写认真,语句通顺。字数150字左右。
【考点】记叙文(状物).
【答案】
我的动物朋友 我曾养过一只可爱的小狗,虽然它现在不在了,但它在我们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使我至今还记忆犹新。
它是一只小哈巴狗,身体只有两个巴掌那么大。圆圆的小脑袋上耷拉着两只薄薄的黑色小耳朵,额头下两只玛瑙似的小眼睛时常骨碌骨碌地转,下面还有一个黑黑的小鼻子,身上披着一件黑白相间的大毛衣,显示出一派贵族的气质。走路的时候,老把小尾巴翘得高高的,一蹦一跳的,一整天非常快乐的样子,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乐乐”。
乐乐平时很爱干净,经常会用舌头舔一舔它那柔软的皮毛,所以,它那件黑白相间的“毛衣”每时每刻都非常干净,很少会见有污点,似乎接近“洁癖”。看来,它也是我学习的榜样啊!
可惜,好景不长,乐乐后来失踪了,也不知它现在过得好不好,我们一家都挺挂念它。因为,它曾经给我们家带来欢乐,它可爱的形象已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我永远都会记得它,这只淘气又可爱,乖巧而又活泼的小狗——乐乐。
我的动物朋友 我曾养过一只可爱的小狗,虽然它现在不在了,但它在我们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使我至今还记忆犹新。
它是一只小哈巴狗,身体只有两个巴掌那么大。圆圆的小脑袋上耷拉着两只薄薄的黑色小耳朵,额头下两只玛瑙似的小眼睛时常骨碌骨碌地转,下面还有一个黑黑的小鼻子,身上披着一件黑白相间的大毛衣,显示出一派贵族的气质。走路的时候,老把小尾巴翘得高高的,一蹦一跳的,一整天非常快乐的样子,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乐乐”。
乐乐平时很爱干净,经常会用舌头舔一舔它那柔软的皮毛,所以,它那件黑白相间的“毛衣”每时每刻都非常干净,很少会见有污点,似乎接近“洁癖”。看来,它也是我学习的榜样啊!
可惜,好景不长,乐乐后来失踪了,也不知它现在过得好不好,我们一家都挺挂念它。因为,它曾经给我们家带来欢乐,它可爱的形象已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我永远都会记得它,这只淘气又可爱,乖巧而又活泼的小狗——乐乐。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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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10/13 1:0:1组卷:1引用:1难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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