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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在微博上发表一首七律,网友关某读后提出意见,称唐某的七律“格律不对”,招致唐某不满。唐某回帖辱骂关某,称其“驴唇不对马嘴”,并虚构了关某行为不检的诸多事例。该回复在网上被大量转发,关某以遭受精神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唐某向关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众多网友跟帖评论唐某“微博骂人”事件。
小玫:唐某虽能逞一时口舌之快,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石头:言论自由必须以尊重和不侵犯他人名誉权为前提,唐某咎由自取!
小聪:言论自由一旦超越法律边界就是对自由的滥用,行为人要承担法律后果。
(1)请你运用相关法律知识来评论唐某的言行。
(2)在此案中唐某和关某的表现,给我们有哪些启示?
(3)如果你是关某,面对此事你会怎么做?

【答案】(1)唐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唐某滥用言论自由,侵犯了关某的名誉权或者人格尊严权,依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民事责任)。
(2)①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②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③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法治标定了自由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④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享自由。⑤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等。
(3)可以找唐某协商要求其道歉及赔偿的事宜,或请有关机构调解,如果唐某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唐某。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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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7/24 8:0:9组卷:3引用:1难度: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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