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学生李某受“读书无用论”思想的影响,在校不按时完成作业,经常逃学上网,家长和老师多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他却置之不理。为了上网,他多次偷家长和同学的钱,后来因拦路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
材料二:中学生小天的父亲因工伤需要住院治疗,但是老板却拒绝支付医疗费用。

(1)【请你判断】材料一中李某的拦路抢劫行为属于哪一种性质的行为?写出你的判断理由。
(2)【请你思考】材料一中的李某从不按时完成作业、逃学上网发展到拦路抢劫,给我们什么警示?
(3)【请你行动】如果你是小天的同学,请帮他想想办法,他该怎么办?
【答案】(1)属于刑事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严重违法行为)。因为李某的行为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或符合犯罪的三个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2)许多违法犯罪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不良行为不改正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生活在法治社会,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3)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当事人协商,向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反映情况,请求调解;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控告举报,必要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许多违法犯罪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不良行为不改正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生活在法治社会,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3)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当事人协商,向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反映情况,请求调解;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控告举报,必要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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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9/12 12:0:9组卷:0引用:2难度: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