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2023年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宣判。
案件概况:2022年12月12日17时50分许,被告人周某在家收拾冰箱时,“顺手”将装有鸡蛋酱的玻璃瓶通过窗户从22层高空抛出,被抛掷物品摔落在人行道上,险些砸中过路行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裁判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请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对周某的行为进行点评。
【答案】周某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①周某高空抛物违背社会公德、社会规则,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②周某高空抛物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违反了刑事法律法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③周某没有正确行使自由和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④周某割裂了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⑤周某没有正确认识法治和自由的关系,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周某高空抛物行为触碰了法律的红线,要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⑥我们要加强道德修养,尊法守法护法,拒绝高空抛物,养成文明习惯,共同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解答】
【点评】
声明:本试题解析著作权属菁优网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复制发布。
发布:2024/8/22 14:0:1组卷:7引用:2难度: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