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长的岁月里,朋友越来越成为我们生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与朋友同行的路,有时并不平坦。下面是中学生李某的坎坷“友情”路。请你阅读并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回答问题。
中学生李某性格外向,交友广泛,特看重友情,12岁时,他特邀几个好友去看篮球赛。观赛时,有朋友为表现自己的不满,提议大家起哄、向场内投掷矿泉水瓶、大喊不文明口号,李某略有迟疑,但为了“友情”还是加入其中,后因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效,李某及其朋友被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此后,李某却不思悔改。15岁时,为了和“朋友”一起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请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对“为‘友情’以身试法”加以点评。
【答案】①“李某及其朋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说明他们的行为属于行政违行为,违反了行政法律,需要承担行政责任。②“李某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说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要受到刑罚的处罚。无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③“李某因交友不慎发展到不良行为,再到偷窃等严重不良行为,再到抢劫等犯罪”说明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杜绝不良行为。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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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8/9 8:0:9组卷:13引用:1难度: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