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保证,追求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则是法治的价值追求,体现了法治的基本精神。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崇尚法治精神,法治应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
学子维权 | 2004年,20岁的山东女孩陈春秀得知高考落榜后选择到烟台打工。直到2020年5月,陈春秀参加成人高考,并意外在学信网中发现自己学籍信息显示已经“上过一次大学”。网站显示陈春秀于2004年9月1日,曾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科)入学就读,于2007年7月1日毕业。她仔细对比网站的信息,才发现除了照片不是本人,其它信息都和她完全符合。这时的她才后知后觉,原来当年已考上了大学的她被别人冒名顶替了。 2020年6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6月22日,山东理工大学回应陈春秀表示想重回大学的愿望。学校主动与其进行沟通,了解诉求,积极协调,努力帮助其实现愿望。 6月29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调查结果: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就读于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的问题属实。陈艳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取得的学历已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其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的工作聘用合同已被解除,公安机关对陈艳萍及其父亲陈巨鹏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其他涉案人员受到降级、党内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理。 |
党民意志 | 教育招考冒名顶替事件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引发舆论强烈关注。2020年6月30日,多名人大常委会成员在讨论中表示,应把“顶替入学”一事写入刑法,并加大量刑,顶替者应承担法律责任,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法治昌明、国泰民安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为此,党和国家一直在行动! |
立法保障 | 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新增“冒名顶替罪”。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阳光高考 | 2018年,广东高考报名首次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脸特征信息数据,以确保考生个人信息采集真实准确。 2020年,广东省教育厅对秋季开学作出部署,“高校应通过人脸识别等严防冒名顶替”,广东多所高校实现“刷脸”报到。 2021年,广东高考考场全部实行“刷脸”进场。 现在,高考报名、志愿填报、进场应考、高校录取等都是通过本人“刷脸”操作,有效防止了冒名替考、顶替上学的情况。 |
【答案】法治与我们息息相关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作为现代文明的重要成果和人类文明发展到更高阶段的重要标志,法治事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法律维护公平正义。公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陈春秀被他人冒名顶替,其姓名权受到侵犯。没有受到公平的对待。公平的内涵包括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我们要坚守公平,从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我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个人守护正义,制度保障公平。冒名顶替行为,破坏社会公平,危害社会正义,损害他人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冒名顶替者不讲诚信,不讲道德,违反法律,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影响他人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理应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参与“冒名顶替”事件的有关人员利欲熏心,特别是某些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无视法律,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不断完善公平正义的法律保障机制,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作为现代文明的重要成果和人类文明发展到更高阶段的重要标志,法治事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法律维护公平正义。公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陈春秀被他人冒名顶替,其姓名权受到侵犯。没有受到公平的对待。公平的内涵包括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我们要坚守公平,从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我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个人守护正义,制度保障公平。冒名顶替行为,破坏社会公平,危害社会正义,损害他人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冒名顶替者不讲诚信,不讲道德,违反法律,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影响他人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理应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参与“冒名顶替”事件的有关人员利欲熏心,特别是某些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无视法律,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不断完善公平正义的法律保障机制,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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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8/5 8:0:8组卷:30引用:3难度: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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