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有人问圣•奥古斯丁:“时间究竟是什么?”他回答说:“你不问我,我本来很清楚地知道它是什么;你问我,我倒觉得茫然了。”世间许多习见周知的东西都是如此,最显著的就是“美”。我们天天都应用这个字,本来不觉得它有什么难解,但是哲学家们和艺术家们摸索了两三千年,到现在还没有寻到一个定论。听他们的争辩,我们不免越弄越糊涂。我们现在研究这个似乎易懂的字何以实在那么难懂。
我们说花红、胭脂红、人面红、血红、火红、衣服红、珊瑚红等等,红是这些东西所共有的性质。这个共同性可以用光学分析出来,说它是光波的一定长度和速度刺激视官所生的色觉。同样地,我们说花美、人美、风景美、声音美、颜色美、图画美、文章美等等,美也应该是所形容的东西所共有的属性。这个共同性究竟是什么呢?美学却没有像光学分析红色那样,把它很清楚地分析出来。
美学何以没有做到光学所做到的呢?美和红有一个重要的分别。红可以说是物的属性,而美很难说完全是物的属性。比如一朵花本来是红的,除开色盲,人人都觉得它是红的。至如说这朵花美,各人的意见就难得一致。尤其是比较新比较难的艺术作品不容易得一致的赞美。假如你说它美,我说它不美,你用什么精确的客观的标准可以说服我呢?美与红不同,红是一种客观的事实,或者说,一种自然的现象,美却不是自然的,多少是人凭着主观所定的价值。“主观”是最纷歧、最渺茫的标准,所以向来对于美的审别,和对于美的本质的讨论,都非常纷歧。如果人们对于美的见解完全是纷歧的,美的审别完全是主观的,个别的,我们也就不把美的性质当作一个科学上的问题。因为科学的目的是于杂多现象中寻求普遍原理。普遍原理都必定有客观性,美既然完全是主观的,没有普遍原理可以统辖它,它自然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了。但是事实又并不如此。关于美感,纷歧之中又有几分一致,一个东西如果是美的,虽然不能使一切人都觉得美,却能使多数人觉得美。所以美的审别终究还有几分客观性。
研究任何问题,都须先明白它的难点所在,忽略难点或是回避难点,总难得到中肯的答案。美的问题难点就在它一方面是主观的价值,一方面也有几分是客观的事实。历来讨论这个问题的学者大半只顾到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所以寻来寻去,终于寻不出美的真面目。
大多数人以为美纯粹是物的一种属性,正犹如红是物的另一种属性。换句话说,美是物所固有的,犹如红是物所固有的,无论有人观赏或没有人观赏,它永远存在那里。凡美都是自然美。
从这个观点研究美学者往往从物的本身寻求产生美感的条件。比如就简单的线形说,柏拉图以为最美的线形是圆和直线,画家霍加斯以为它是波动的曲线,据德国美学家斐西洛的实验,它是一般画家所说的“黄金分割”即宽与长成一与一点六一八之比的长方形。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以为关的线形和一切其他美的形象都必显得“对称”,至于对称则起于数学的关系,所以关是一种数学的特质。近代数学家莱布尼兹也是这样想,比如我们在听音乐时都在潜意识中比较音调的数量的关系,和谐与不和谐的分别即起于数量的配合匀称与不匀称。画家达•芬奇以为最美的人颜面与身材的长度应成一与十之比。每种艺术都有无数的传统的秘诀和信条,我们只略翻阅讨论各种艺术技巧的书籍,就可以看出在物的本身寻求美的条件的实例不胜枚举。这些条件也有为某种艺术所特有的,如上述线形美诸例;也有为一切艺术所共有的,如“寓整齐于变化”“全体一贯”“入情入理”诸原则。他们都以为一件事物如果使人觉得美时,它本身一定具有上述种种美的条件。
美的条件未尝与美无关,但是它本身不就是美,犹如空气含水分是雨的条件,但空气中的水分却不就是雨。其次,就上述线形美实验看,美的条件也言人人殊;就论各种艺术技巧的书籍看,美的条件是数不清的。把美的本质问题改为美的条件问题,不但是离开本题,而且愈难从纷乱的议论中寻出一个合理的结论。具有美的条件的事物仍然不能使一切人都觉得美。知道了什么是美的条件,创作家不就因而能使他的作品美,欣赏家也不就因而能,领略一切作品的美。从此可知美不能完全当作一种客观的事实,主观的价值也是美的一个重要的成因。这就是说,艺术美不就是自然美,研究美不能象研究红色一样,专门在物本身着眼,同时还要着重观赏者在所观赏物中见到的价值。我们只问“物本身如何才是美”还不够,另外还要问“物如何才能使人觉到美”或是“人在何种情形之下才估定一件事物为美”。
(摘编自朱光潜《什么叫做“美”》)(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A
A.在“什么是美”的问题上,两三千年来哲学家和艺术家争论不休,形成了两派观点。
B.人们可以通过分析光波的长度和速度,找到一些不同事物在色觉上所具有的共同性。
C.科学研究的问题一定蕴含客观性,完全缺乏客观性的事物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
D.“美”既有主观性,也有客观性,学者只有全面地把握这一点,才能真正揭开美的面目。
(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CC
A.对于同一事物,有人认为它美,有人不认为它美,所以“美”是没有标准的价值判断。
B.如果一件艺术作品轻易获得一致的赞美,那么它的年代一定较为久远且结构简单。
C.如果事物是美的,那么它一定具有美的条件,这种条件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而改变。
D.对创作者根据美的条件创作出的艺术作品,欣赏者会根据同样的美的条件来欣赏。
(3)下列选项中,与材料观点最接近的一项是 CC
A.孟子认为“充实之谓美”,个人把善的本性扩展贯注于全人格之中,并表现出来,就成为美的人。
B.黑格尔认为,美的要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内在的,即内容;另一种是外在的,即内容所借以显出意蕴或特性的东西。
C.罗丹认为,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D.老庄认为,道为天地之大美,道之所以美,就在于自然无为。
(4)文章第三段主要使用了哪两种论证方法?请简要分析。
(5)费孝通先生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主张,意即每个人都有美的点,要欣赏各自的美,也要发现、欣赏别人的美,请结合本文从美学角度谈谈这一主张的合理性。
【答案】A;C;C
【解答】
【点评】
声明:本试题解析著作权属菁优网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复制发布。
发布:2024/5/27 14:0:0组卷:6引用:3难度:0.5
相似题
-
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曾经提出“轴心时代”的概念。他认为,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古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几乎同时出现了伟大的思想家,他们都对人类关切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看法,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已经成为人类文化的主要精神财富。
某种意义上说,当今世界多种文化的发展正是在2000多年前的轴心时代的基础上的一次新的飞跃。据此我们也许可以说,将有一个新的“轴心时代”出现。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里,各民族、各国家在其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会要求发展其自身的文化,因而经济全球化将有利于文化的多元发展。
新轴心时代和前一个轴心时代不同,新的轴心时代必须是在互相影响中发展的。前一个轴心时代,虽然提出了问题,可都是独立提出来的。中国讲的天下,就是中国了解的天下,希腊文化也没有考虑到还有一个中国,还有个印度。而且,那时候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国吸收印度的东西很多,相应地,印度吸收中国的东西非常少。这实际上是个文化单向传播的问题,原因是中国的文化比较有包容性。
今天不一样了,任何一种文化,都得有全球意识。现在,每个国家都不仅仅是要解决自己国家的问题,同时也在解决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当然,不能认为古代的问题到现在就没有意义了,古人提出的问题,有些到现在也没有解决。中国古代就提出的天人关系问题、古希腊提出的理想世界和现实世界关系问题,这些问题人类还要不断地解决下去。
假如我们今天能够进入一个新轴心时代,各种文化之间一定是互相吸收的关系。21世纪世界文化发展很可能形成若干个重要的文化区:欧美文化区、东亚文化区、南亚文化区和中东与北非文化区(伊斯兰文化区),其他还有以色列和散在各地的犹太文化、南美文化,非洲文化等。这些文化必须好好考虑如何相处的问题。尤其是前四大文化所覆盖的人口都在10亿以上,一个文化消灭另一个文化没有可能,因为牵扯的人口太多了。最好是用中国的办法,在对话中相互理解,以求和而不同。我们有可能也有条件把西方的学说中国化,把中国思想加入西方文化,进行平等的对话,我的有些思想可以给他们一些刺激,让他们去重新思考原来的问题。比如,西方长期存在的是主客二分法,我们不主张主客二分,而是主张天人合一,两者可以互补。
(选自汤一介《我们在面对一个怎样的孔子》,有删改)(1)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古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同时出现了伟大的思想家,他们都对世界产生了影响。
B.在前一个轴心时代,各个国家对自己以外的国家是缺乏了解的,各国的文化也是独立的不会互相影响。
C.新轴心时代和前一个轴心时代有很大的不同,新轴心时代强调互相影响,互相包容,互相吸收。
D.如果要让新的轴心时代真正到来,就必须使用中国的办法,因为中国文化比较有包容性。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阐述了新轴心时代与前一个轴心时代的不同,在第二段中提出了新轴心时代的概念。
B.本文的论点是新轴心时代各国要有全球意识,不仅解决自身问题,同时解决全球问题。
C.实现新轴心时代的前提是世界各种文化之间的相互吸收,否则就不能迎来新轴心时代。
D.文章最后一段由新轴心时代各种文化的关系引出关于当代我国文化应怎样发展的讨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新时期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多元发展,预示着或许会有一个新的轴心时代出现。
B.经济全球化将有利于文化多元发展,因为各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会要求发展其文化。
C.只有世界各民族、各国家的文化都有全球意识,才有可能促成新的轴心时代的到来。
D.新轴心时代到来后,世界文化一定会相互交融、相互促进,最终各国文化将达成统一。发布:2025/1/4 2:0:3组卷:2引用:1难度:0.7 -
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答题
中国古代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祠堂,是古代中国人慎终追远的重要场所,彰显着“敬宗收族、亲亲有爱”的礼之精神。礼是有秩序的爱。祠堂以血缘之基,融道德、信仰、礼三者于一体,规范礼制,聚族祭祀先人,团结族人,表达共同的精神寄托。
中国古代农耕文明在漫长的进程中,以“地缘”关系为依据,以“亲族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宗族--家族共同体,以及根深蒂固的宗族宗法文化心理。古代的“宗族”,是指有宗子、行宗法制而聚合成的“血缘--政治”团体。宋代程颐倡导士大夫阶层的宗族祭祀,范仲淹、司马光等大儒们都在思考着同一个问题,即通过哪种方式重建社会。到南宋,朱熹制作《家礼》,提出了“祠堂”这一名词,确定了祠堂祭祀的格局。以程、朱为代表的士大夫阶层确定了家礼构想,目的是复兴宗子法,使朝廷有“世臣”。程子所立祭祀之法的本意是,祭祀的主体是士大夫的宗子,不是庶人。一个家族祭祖祭拜先祖,由宗子主持祭祀,叫敬宗;一个家族由宗子率领祭祀共同的祖先,即收族。宋明之后,甚至出现了不设立宗子的“族”。一个同族同姓的村落,尽管没有“宗”,仍然可以被称为“宗族”,这个时期的宗族制度,就成了“血缘--社会”团体,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宗族大家族乃至族内小家庭之间的“亲亲”要求,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在这种“亲亲”的基础上,通过祭祀共同的祖先,达到凝聚人心,团结族人,互爱互助的效果。这样,敬宗收族,使得宗法不仅成为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共同体,而且成为生者与死者交通的人神共同体,成为维持社会稳定、一统天下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因而具有重要的政治与社会功能。
祠堂祭祀有多种,有季祭、节祭、生辰祭、忌日祭等,不管豪门或寒族,对祭祀都十分重视,仪式庄严,礼节隆重。祭祀先人是为了教育后人,立约族规是为了惩治违规犯律,借祖宗之威,禀祖宗之训,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宗族管理权力的合法性。在祭祀中族长要宣读族规和家训以及族谱,族长在此代祖宗立言,宣讲传统伦理,告诫和惩罚犯错子孙。凡做了错事的族人须站在特定的位置祭拜,寓意“低人一等”,以这样的方式来惩治不良行为。通过祠堂祭祀活动向后人宣讲孝悌忠信等伦理道德。祭毕,后辈向前辈行礼,族人之间相互行礼,这样,祠堂祭祀就成了一种精神联系的纽带。在这样的潜移默化中,家族成员从儿童期起就受长幼之序、孝悌之礼等熏陶。祭祀活动既加强了血缘关系,又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向心力,从而对族中成员的行为起到榜样或约束作用,在特定条件下,成为一种群体标准模式,向前人表达崇敬和哀思,为后人树立效法的楷模。
(摘编自李玲《祠堂之礼:有秩序的爱》)(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祠堂作为我国乡村中的礼制性建筑,具有增强宗族血缘联系、规范社会礼制的功能。
B.祠堂在以血缘为坐标的宗族关系中,通过拜祖敬宗与祭祖收族,从精神上团聚宗族。
C.宗族通过祭祀活动来达到教育后人的目的,同时合法地管理宗族,惩戒违法子孙。
D.祠堂可作为本族处理家族内部事务、树优立榜、赏勤罚懒、宣讲伦理道德的地方。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宗明义,指出祠堂彰显着“敬宗收族,亲亲有爱”的礼之精神,为后文的论述奠定了基础。
B.文章第二段按时间顺序组织材料,展示了宗族的形成和祠堂的出现,阐释了祠堂祭祀蕴含的精神价值。
C.文章第三段照应第一段阐述祠堂的功能,从祭祀先人的功能引出强化宗族观念、团结族人的作用。
D.文章第三段运用举例论证阐释祠堂祭祀活动的内容,指出了祠堂对家族成员的榜样或约束作用。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中国古代社会有着根深蒂固的宗族宗法文化心理,所以中国古代乡村社会都存在祠堂。
B.族人可以在春节、清明、冬至等传统节日时以及自己生辰之时来祠堂祭祀祖先,重温家训。
C.古代社会宗族拥有一定的社会管理权,所以族人一旦违犯了族规,宗族就可以在祠堂中惩戒。
D.由于祠堂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时期的产物,所以随着时代发展、文明进步,祠堂将会消失。发布:2025/1/1 4:30:2组卷:6引用:1难度:0.7 -
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通观历史上的立法可以发现,能够被命名为“法典”的法律,大体上有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该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二是该立法体系庞大,法律制度规模大,法律条文在当时的社会是最多的;三是立法者要突出该法的体系性,强调立法的逻辑和规律。我国民法典就是因为符合这三个方面的特征,才被定名为“法典”。
首先,从立法的重要性来看,民法典的定名是对民法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的充分肯定。民法规范社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的内容涉及社会成员的全部,也涉及他们从事社会活动的时时刻刻。所以,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另外,基本权利是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核心,而人民大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主要表现为民事权利。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对于民事行为的规范,属于社会的常规性、普遍性、基础性、全局性活动,而民法就是开展这些活动的法律遵循和依靠。从这个角度看,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称得上是“国家重典”。
其次,民法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体系十分庞大,远远超过其他任何法律,使用“法典”来定名,说明其立法体量的显著差异。世界上著名的民法典,比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包括瑞士债法),其条文都超过了2200条。我国民法典法律条文包括七编、1260条,近80章,仅汉语字数就超过了10万。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并不是全部民法规范和制度的立法,而仅只是民法一般法或者基本法的立法,在此之外,还有商事立法、知识产权立法和社会权利立法等民法特别法。无论如何,此次编纂完成的民法典,其体量也远远超过其他法律,将其称为“法典”,凸显了它在规范和制度体量上的重要性。
再次,民法典命名的使用,强调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整合为一体之时的体系科学性和逻辑性。对民法规范、制度的编纂和整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找到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之间的内在逻辑,以及观察这一逻辑的基本方法。如果不依靠这些基本逻辑来编纂,民法典根本无从谈起,因为大量的民法规范和制度都是一盘散沙,或是被形容为“随意堆放的一袋土豆”。民法中的体系性科学,是人类社会依据民法治理国家的经验总结,既是民法典编纂的基本技术手段,也是我们从事民法学习研究和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技能。
同时,依据体系性科学,我国民法典编纂还采取了总则和分则相互区分的模式。民法典编纂借鉴了数学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把民事活动中具有共同性的规则“提取”出来,作为一般规则规定在民法典之中。然后,民法典又把具体民事权利按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区分来划分为多个分则,在这些分则之中展现各种权利及其相对具体的要求。这样的编纂方式,极大节约了立法成本,不仅是体现法律关系逻辑和民事权利区分科学的最佳方式,也是学习研究、贯彻实施民法的最佳方式。总体而言,本次民法典编纂按照体系化科学的要求,消除了原有民事立法散乱且存在内在混乱的弊端,遏制了立法盲目和冲动,实现了民事立法体系的极大改进,充分彰显了民法发展史上曾倡导的“体系化效应”的积极作用,民法典被定名为“典”,可谓实至名归。
(摘编自孙无忠《民法典何以为“典”》)(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被定名为“典”,是实至名归的。
B.编纂者借鉴了数学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采取了总则和分则相互区分的模式,使我国民法典编纂获得成功。
C.只有依靠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之间的内在逻辑,以及观察这一逻辑的基本方法,才能成功编纂民法典。
D.我国民法典之所以被定名为“法典”,是因为民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脉络清晰,层次分明,阐述清楚,对读者了解我国民法典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B.文章以总分总的结构形式,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我国民法典命名为“法典”的原因。
C.文章第三段举法、德、瑞士等国民法典的例子,从立法体量角度证明了我国民法典定名的合理性。
D.文章关于民法典依据体系性科学编纂的论述,从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科学立法的重要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一项是
A.我国民法典区分总则和分则的编纂方式极大地节约了立法成本,也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实施民法。
B.我国民法典立法体系庞大,法律条文多达上千条,汉语字数超过了10万,但也只涉及民法一般法或基本法的立法。
C.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核心是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这两者主要表现为民事权利。
D.依据体系性科学,我国本次民法典的编纂实现了民事立法体系的极大改进,充分彰显了“体系化效应”的积极作用。发布:2025/1/3 20:30:3组卷:7引用:1难度: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