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与演化进程
[英国]理查德•道金斯
动物的躯体是一个精巧而且往往有效的自然防御系统,这个系统叫免疫系统。当身体感觉到危险的寄生虫时,它会被激发起来,生成特殊的细胞,像战士那样乘着血液奔向战场,攻击那群特别的寄生虫。通常是免疫系统获胜,身体恢复健康。然后,免疫系统会“记住”它为那场特殊战斗生成的特殊分子武器,于是,以后受到任何相同寄生虫的感染,寄生虫都会立刻被消灭在无形之中。因此,只要你得过麻疹、腮腺炎或水痘,就不大可能得第二回了。免疫系统认得死病菌或病原的感染,能提前武装起来,一旦疾病真的到来,它就能投入战斗。
摆在免疫系统前的一道难题是决定哪些是应该驱除的“外来者”,哪些是可以为身体所接受的“外来者”。在妇女怀孕时,这可能是特别费心的。肚子里的宝宝是“外来者”,因为从遗传学看,宝宝与母亲是不同的,有一半的基因来自父亲。但免疫系统是不能攻击宝宝的,在哺乳动物的演化中,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它解决了--毕竟,那么多宝宝在子宫里活下来而且出生了。但也有很多流产了,这说明演化遇到了困难,且解决得不是很彻底。
免疫系统出错的另一种情形是对假想的“攻击者”打击太狠了。过敏就是这么回事儿:免疫系统不必要地、过分地、破坏性地伤害了无害的东西。例如,空气里的花粉通常是无害的,但有些人的免疫系统会对它产生过激反应,这就是“花粉症”:打喷嚏、流眼泪,浑身不舒服。
有时过激反应的免疫系统竟然会对本人过敏!这会引起所谓的自体免疫性疾病,如秃头症(头发成片脱落,是因为你的身体会攻击毛囊)和牛皮癣(过激反应的免疫系统在皮肤上引起鳞片状斑块)。
免疫系统会不时地产生过激反应。因为有时该进攻而没能进攻,有时不该进攻却进攻了,免疫系统摇摆在两者之间,就像走钢丝一样。羚羊看见草动时,是不是该逃跑呢?它遇到的是同样的问题:那是潜伏的美洲豹还是清风在吹着牧草沙沙作响?相应的,是危险的细菌还是无害的花粉颗粒?这类“平衡”问题简直太普通了。免疫系统可能对“风险规避”太机警,看到一点风吹草动就觉得危险,对无害的花粉甚至本人的组织都释放出浑身的免疫反应。它也可能太“齐心”,而对真危险毫无反应,或者在真正危险的寄生虫出现时不能产生免疫反应。在钢丝上行走是困难的,不论偏向哪边,都会遭到惩罚。
癌是坏事的极端情形,一个很奇异的例子,但很重要。癌是我们体内的一群细胞,从它们本来要做的事情中脱离出来,接着这群细胞扩增,然后变成了寄生者。癌细胞通常聚集在“肿瘤”里,肿瘤无限制地长大,吞噬部分身体。接着,最坏的癌会扩散到身体其他部位(叫癌细胞转移),最终毁坏整个身体。如此扩展的肿瘤叫恶性肿瘤。
癌如此危险的原因是,它们的细胞是直接从我们身体的细胞里衍生出来的。它们是我们自己的细胞,只是略有改变。这意味着免疫系统很难将它们判别为外来者,还意味着很难找到杀死癌细胞的方法,因为你能想到的任何方法,如毒药等,都可能杀死你的健康细胞。杀死细菌很容易,因为细菌的细胞与我们自己的不同,能杀死细菌的细胞而不伤害自己细胞的毒药叫抗生素。化学疗法能毒死癌细胞,但也能毒死我们自己的其他细胞,因为他们太相似了。如果过量运用毒药,也许能杀死癌细胞,不过在那之前可能已经把可怜的患者杀死了。
我们又回到了和前面一样的平衡问题:怎样才能攻击真正的敌人(癌细胞)而不误伤朋友(我们自己的健康细胞)?
自体免疫性疾病是否可能是无数代祖先们为了抵抗癌细胞而展开的演化战所传下来的副产品?免疫系统在与癌变之前的细胞的战斗中赢得了多场胜利,使它们来不及变成恶性的。我的想法是,因为免疫系统对癌变前的细胞一直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也许偶尔会误伤无害的组织,攻击自己的细胞--我们称之为自体免疫性疾病。自体免疫性疾病的存在也许证明了生命在演化进程中不断生成对抗癌变的有效武器,会是这样的吗?
(选自《自然的魔法--我们怎么知道什么是真的》,李泳译,有删改)(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BB
A.动物的躯体是一个有效的自然防御系统,也就是免疫系统,这个系统能被激发起来,生成特殊的细胞以维护身体健康。
B.免疫系统具有“记忆”功能,能“记住”杀死寄生虫的特殊分子武器,所以得过麻疹、腮腺炎、水痘的人就不会再次被感染。
C.免疫系统不仅能针对病毒感染,也能对人类的生育遗传产生重大的影响,哺乳动物在这方面的演化并不是十分成功。
D.癌危险的原因仍和免疫系统有关联,癌细胞是从我们身体里衍生出来的、略有改变的细胞,免疫系统难以辨别它们。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ACAC
A.不是所有的“外来者”都应该受到攻击,应该驱除哪些“外来者”是免疫系统面对的一个难题,盲目的攻击会造成很多问题。
B.免疫系统会对假想的“攻击者”打击过狠,如面对无害的花粉而产生的过激反应,这是免疫系统对本人过敏反应的极端体现。
C.免疫系统常常会在“进攻”和“不进攻”之间处于摇摆状态,自然界也存在类似现象,这种摇摆出现任何差错都会遭到惩罚。
D.癌细胞实际是从正常细胞变异而来的,它们聚集在肿瘤之中,然后这些肿瘤就变成恶性肿瘤,最终会危害整个身体的健康。
E.免疫系统能轻松辨别并杀死外来者,然而借助化学疗法在杀死癌细胞的同时,也会杀死健康细胞,对患者产生整体上的伤害。
(3)有人评价《自然的魔法》这本书“将带你去未来,给你更广阔的世界观”,本文是如何体现这一点的?请简要阐述。
【答案】B;AC
【解答】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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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6/6 8:0:9组卷:32引用:3难度:0.3
相似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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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曾经提出“轴心时代”的概念。他认为,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古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几乎同时出现了伟大的思想家,他们都对人类关切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看法,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已经成为人类文化的主要精神财富。
某种意义上说,当今世界多种文化的发展正是在2000多年前的轴心时代的基础上的一次新的飞跃。据此我们也许可以说,将有一个新的“轴心时代”出现。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里,各民族、各国家在其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会要求发展其自身的文化,因而经济全球化将有利于文化的多元发展。
新轴心时代和前一个轴心时代不同,新的轴心时代必须是在互相影响中发展的。前一个轴心时代,虽然提出了问题,可都是独立提出来的。中国讲的天下,就是中国了解的天下,希腊文化也没有考虑到还有一个中国,还有个印度。而且,那时候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国吸收印度的东西很多,相应地,印度吸收中国的东西非常少。这实际上是个文化单向传播的问题,原因是中国的文化比较有包容性。
今天不一样了,任何一种文化,都得有全球意识。现在,每个国家都不仅仅是要解决自己国家的问题,同时也在解决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当然,不能认为古代的问题到现在就没有意义了,古人提出的问题,有些到现在也没有解决。中国古代就提出的天人关系问题、古希腊提出的理想世界和现实世界关系问题,这些问题人类还要不断地解决下去。
假如我们今天能够进入一个新轴心时代,各种文化之间一定是互相吸收的关系。21世纪世界文化发展很可能形成若干个重要的文化区:欧美文化区、东亚文化区、南亚文化区和中东与北非文化区(伊斯兰文化区),其他还有以色列和散在各地的犹太文化、南美文化,非洲文化等。这些文化必须好好考虑如何相处的问题。尤其是前四大文化所覆盖的人口都在10亿以上,一个文化消灭另一个文化没有可能,因为牵扯的人口太多了。最好是用中国的办法,在对话中相互理解,以求和而不同。我们有可能也有条件把西方的学说中国化,把中国思想加入西方文化,进行平等的对话,我的有些思想可以给他们一些刺激,让他们去重新思考原来的问题。比如,西方长期存在的是主客二分法,我们不主张主客二分,而是主张天人合一,两者可以互补。
(选自汤一介《我们在面对一个怎样的孔子》,有删改)(1)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古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同时出现了伟大的思想家,他们都对世界产生了影响。
B.在前一个轴心时代,各个国家对自己以外的国家是缺乏了解的,各国的文化也是独立的不会互相影响。
C.新轴心时代和前一个轴心时代有很大的不同,新轴心时代强调互相影响,互相包容,互相吸收。
D.如果要让新的轴心时代真正到来,就必须使用中国的办法,因为中国文化比较有包容性。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阐述了新轴心时代与前一个轴心时代的不同,在第二段中提出了新轴心时代的概念。
B.本文的论点是新轴心时代各国要有全球意识,不仅解决自身问题,同时解决全球问题。
C.实现新轴心时代的前提是世界各种文化之间的相互吸收,否则就不能迎来新轴心时代。
D.文章最后一段由新轴心时代各种文化的关系引出关于当代我国文化应怎样发展的讨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新时期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多元发展,预示着或许会有一个新的轴心时代出现。
B.经济全球化将有利于文化多元发展,因为各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会要求发展其文化。
C.只有世界各民族、各国家的文化都有全球意识,才有可能促成新的轴心时代的到来。
D.新轴心时代到来后,世界文化一定会相互交融、相互促进,最终各国文化将达成统一。发布:2025/1/4 2:0:3组卷:2引用:1难度:0.7 -
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通观历史上的立法可以发现,能够被命名为“法典”的法律,大体上有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该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二是该立法体系庞大,法律制度规模大,法律条文在当时的社会是最多的;三是立法者要突出该法的体系性,强调立法的逻辑和规律。我国民法典就是因为符合这三个方面的特征,才被定名为“法典”。
首先,从立法的重要性来看,民法典的定名是对民法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的充分肯定。民法规范社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的内容涉及社会成员的全部,也涉及他们从事社会活动的时时刻刻。所以,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另外,基本权利是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核心,而人民大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主要表现为民事权利。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对于民事行为的规范,属于社会的常规性、普遍性、基础性、全局性活动,而民法就是开展这些活动的法律遵循和依靠。从这个角度看,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称得上是“国家重典”。
其次,民法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体系十分庞大,远远超过其他任何法律,使用“法典”来定名,说明其立法体量的显著差异。世界上著名的民法典,比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包括瑞士债法),其条文都超过了2200条。我国民法典法律条文包括七编、1260条,近80章,仅汉语字数就超过了10万。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并不是全部民法规范和制度的立法,而仅只是民法一般法或者基本法的立法,在此之外,还有商事立法、知识产权立法和社会权利立法等民法特别法。无论如何,此次编纂完成的民法典,其体量也远远超过其他法律,将其称为“法典”,凸显了它在规范和制度体量上的重要性。
再次,民法典命名的使用,强调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整合为一体之时的体系科学性和逻辑性。对民法规范、制度的编纂和整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找到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之间的内在逻辑,以及观察这一逻辑的基本方法。如果不依靠这些基本逻辑来编纂,民法典根本无从谈起,因为大量的民法规范和制度都是一盘散沙,或是被形容为“随意堆放的一袋土豆”。民法中的体系性科学,是人类社会依据民法治理国家的经验总结,既是民法典编纂的基本技术手段,也是我们从事民法学习研究和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技能。
同时,依据体系性科学,我国民法典编纂还采取了总则和分则相互区分的模式。民法典编纂借鉴了数学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把民事活动中具有共同性的规则“提取”出来,作为一般规则规定在民法典之中。然后,民法典又把具体民事权利按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区分来划分为多个分则,在这些分则之中展现各种权利及其相对具体的要求。这样的编纂方式,极大节约了立法成本,不仅是体现法律关系逻辑和民事权利区分科学的最佳方式,也是学习研究、贯彻实施民法的最佳方式。总体而言,本次民法典编纂按照体系化科学的要求,消除了原有民事立法散乱且存在内在混乱的弊端,遏制了立法盲目和冲动,实现了民事立法体系的极大改进,充分彰显了民法发展史上曾倡导的“体系化效应”的积极作用,民法典被定名为“典”,可谓实至名归。
(摘编自孙无忠《民法典何以为“典”》)(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被定名为“典”,是实至名归的。
B.编纂者借鉴了数学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采取了总则和分则相互区分的模式,使我国民法典编纂获得成功。
C.只有依靠庞大的民法规范、制度之间的内在逻辑,以及观察这一逻辑的基本方法,才能成功编纂民法典。
D.我国民法典之所以被定名为“法典”,是因为民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脉络清晰,层次分明,阐述清楚,对读者了解我国民法典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B.文章以总分总的结构形式,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我国民法典命名为“法典”的原因。
C.文章第三段举法、德、瑞士等国民法典的例子,从立法体量角度证明了我国民法典定名的合理性。
D.文章关于民法典依据体系性科学编纂的论述,从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科学立法的重要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一项是
A.我国民法典区分总则和分则的编纂方式极大地节约了立法成本,也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实施民法。
B.我国民法典立法体系庞大,法律条文多达上千条,汉语字数超过了10万,但也只涉及民法一般法或基本法的立法。
C.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核心是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这两者主要表现为民事权利。
D.依据体系性科学,我国本次民法典的编纂实现了民事立法体系的极大改进,充分彰显了“体系化效应”的积极作用。发布:2025/1/3 20:30:3组卷:7引用:1难度:0.6 -
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答题
中国古代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祠堂,是古代中国人慎终追远的重要场所,彰显着“敬宗收族、亲亲有爱”的礼之精神。礼是有秩序的爱。祠堂以血缘之基,融道德、信仰、礼三者于一体,规范礼制,聚族祭祀先人,团结族人,表达共同的精神寄托。
中国古代农耕文明在漫长的进程中,以“地缘”关系为依据,以“亲族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宗族--家族共同体,以及根深蒂固的宗族宗法文化心理。古代的“宗族”,是指有宗子、行宗法制而聚合成的“血缘--政治”团体。宋代程颐倡导士大夫阶层的宗族祭祀,范仲淹、司马光等大儒们都在思考着同一个问题,即通过哪种方式重建社会。到南宋,朱熹制作《家礼》,提出了“祠堂”这一名词,确定了祠堂祭祀的格局。以程、朱为代表的士大夫阶层确定了家礼构想,目的是复兴宗子法,使朝廷有“世臣”。程子所立祭祀之法的本意是,祭祀的主体是士大夫的宗子,不是庶人。一个家族祭祖祭拜先祖,由宗子主持祭祀,叫敬宗;一个家族由宗子率领祭祀共同的祖先,即收族。宋明之后,甚至出现了不设立宗子的“族”。一个同族同姓的村落,尽管没有“宗”,仍然可以被称为“宗族”,这个时期的宗族制度,就成了“血缘--社会”团体,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宗族大家族乃至族内小家庭之间的“亲亲”要求,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在这种“亲亲”的基础上,通过祭祀共同的祖先,达到凝聚人心,团结族人,互爱互助的效果。这样,敬宗收族,使得宗法不仅成为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共同体,而且成为生者与死者交通的人神共同体,成为维持社会稳定、一统天下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因而具有重要的政治与社会功能。
祠堂祭祀有多种,有季祭、节祭、生辰祭、忌日祭等,不管豪门或寒族,对祭祀都十分重视,仪式庄严,礼节隆重。祭祀先人是为了教育后人,立约族规是为了惩治违规犯律,借祖宗之威,禀祖宗之训,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宗族管理权力的合法性。在祭祀中族长要宣读族规和家训以及族谱,族长在此代祖宗立言,宣讲传统伦理,告诫和惩罚犯错子孙。凡做了错事的族人须站在特定的位置祭拜,寓意“低人一等”,以这样的方式来惩治不良行为。通过祠堂祭祀活动向后人宣讲孝悌忠信等伦理道德。祭毕,后辈向前辈行礼,族人之间相互行礼,这样,祠堂祭祀就成了一种精神联系的纽带。在这样的潜移默化中,家族成员从儿童期起就受长幼之序、孝悌之礼等熏陶。祭祀活动既加强了血缘关系,又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向心力,从而对族中成员的行为起到榜样或约束作用,在特定条件下,成为一种群体标准模式,向前人表达崇敬和哀思,为后人树立效法的楷模。
(摘编自李玲《祠堂之礼:有秩序的爱》)(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祠堂作为我国乡村中的礼制性建筑,具有增强宗族血缘联系、规范社会礼制的功能。
B.祠堂在以血缘为坐标的宗族关系中,通过拜祖敬宗与祭祖收族,从精神上团聚宗族。
C.宗族通过祭祀活动来达到教育后人的目的,同时合法地管理宗族,惩戒违法子孙。
D.祠堂可作为本族处理家族内部事务、树优立榜、赏勤罚懒、宣讲伦理道德的地方。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宗明义,指出祠堂彰显着“敬宗收族,亲亲有爱”的礼之精神,为后文的论述奠定了基础。
B.文章第二段按时间顺序组织材料,展示了宗族的形成和祠堂的出现,阐释了祠堂祭祀蕴含的精神价值。
C.文章第三段照应第一段阐述祠堂的功能,从祭祀先人的功能引出强化宗族观念、团结族人的作用。
D.文章第三段运用举例论证阐释祠堂祭祀活动的内容,指出了祠堂对家族成员的榜样或约束作用。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中国古代社会有着根深蒂固的宗族宗法文化心理,所以中国古代乡村社会都存在祠堂。
B.族人可以在春节、清明、冬至等传统节日时以及自己生辰之时来祠堂祭祀祖先,重温家训。
C.古代社会宗族拥有一定的社会管理权,所以族人一旦违犯了族规,宗族就可以在祠堂中惩戒。
D.由于祠堂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时期的产物,所以随着时代发展、文明进步,祠堂将会消失。发布:2025/1/1 4:30:2组卷:6引用:1难度:0.7